人民网郑州6月10日电(智泓)“今天的拆除行动完全按照此前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行政裁定书的相关内容实施。整个拆除过程依法、合规、有序。”郑州市金水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
6月10日,郑州市金水区根据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生效裁定,组织力量对花园路与三全路交叉口向西300米路北柳林村集体土地上109号房屋实施强制腾退、房屋拆除,影响村民安置建设的关键征迁遗留户违章建筑被拆除。
早上8时,区直各相关职能部门,辖区街道办事处,根据区政府指令对该房屋实施依法强制拆除。执法人员及工作人员在拆除现场拉起安全警戒线。随后,公证处工作人员对房屋内物品进行一一清理,连一钉一铆都用纸箱封存起来,写上编号。
据介绍,2020年3月23日,金水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依法对村民黄波下达限期拆除决定书后,该村民提出行政诉讼申请,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审理后于2020年5月15日依法作出行政裁定书,限期拆除违法建筑,证据充分,程序合法。该行政裁定书于2020年5月15日送达被执行人并已经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在收到行政裁定书后,未自觉履行裁决义务,于2020年8月不服判决又向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于2020年8月13日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中午约11时30分,屋内基本清理完毕,待作业人员将房屋上方的电线剪断后,一旁等候多时的挖掘机开进场地,挥动的巨臂逐渐将违建拆除完毕。
“很高兴!很激动!”村民汤大叔连声感慨,这也是数百户村民共同的心声。“我们村的搬迁改造,在我看来,对我们生活是一个提升,也是城市建设的好事,且细致到位的”汤大叔说,他是该村居民2016年开始启动搬迁改造,同时期改造的村庄早已搬入安置房了,而该村还迟迟没有动工建设。
记者现场看到,偌大的工地内除村内原有的个别道路外,绝大部门村民的房屋早已拆除和清运完毕,开挖后的基坑内杂草已有一米多高,几户遗留户房屋不规则分布于各个地块之上。
据了解,2016年该村“三委”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在得到村民代表和广大群众支持并报上级批准下,于2016年5月初正式启动拆迁工作,仅两个月时间,该村除此次强制拆除在内的8户外,其余四百多户群众户早已签订改造协议并完成搬迁。
“除遗留户外,村内其余区域已完成土地清表及勘探工作,由于剩余遗留户房屋多在村民安置区建设地块范围内,前期拆除房屋和土方清运都是绕着进行,带来极大不便,遗留户问题导致安置房建设迟迟不能开工建设,村民也多次到村委会反映安置区建设缓慢情况,我们两边做村民的工作,也是很作难。我们今天依法实施强制拆除,是要维护大多数村民的利益,争取安置房早日开工,村民早日回迁。”现场的村干部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