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鄭州6月13日電(徐馳)河南省出台高校學費收費新政,今秋起,家庭經濟困難、無法繳納學費的河南高校新生,一律先辦理入學手續。
據了解,河南現行公辦普通高校本科學費標准已16年未作調整。目前,河南公辦普通高校學費標准在全國排名倒數第四,在中部省份排名倒數第一。近年來,河南高等學校的公用支出、人員支出等逐年增加,經費不足尤其是學費標准偏低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河南高等教育事業的發展。
6月12日,河南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教育廳聯合印發了《關於調整公辦普通高校學費標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自今年秋季新學年起,河南對入學新生實施新的公辦普通高校學費標准。
此次河南高校學費標准調整實行“老生老辦法、新生新辦法”,從2020年秋季入學的新生開始執行,原在校學生仍執行原學費標准。調整范圍僅限全省所有公辦普通本、專科高等學校學費標准,不包括研究生、民辦高校、獨立學院、中外合作辦學學費標准。
具體標准調整為:本科文科類每生每年4400元﹔理工類每生每年5000元﹔醫學類每生每年5500元﹔藝術類每生每年8000元。專科學費標准調整為:文科類每生每年3700元﹔理工類每生每年4200元﹔醫學類每生每年4800元﹔藝術類每生每年6000元。同時適當擴大高校收費自主定價權,允許高校在規定的幅度內自主確定學費標准,激發高校內生發展動力。
《通知》強調,各高校要認真落實各類資助政策,讓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能夠順利入學並完成學業。對家庭經濟困難、無法繳納學費的高校新生,一律先辦理入學手續﹔對建檔立卡家庭本、專科學生每生每年發放助學金4000元,對專科生另有“雨露計劃”扶貧助學補助每生每年3000元﹔國家勵志獎學金資助每生每年5000元,國家助學金資助每生每年3300元等。
《通知》要求,學費收入統籌用於辦學支出,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擠佔、挪用、截留學費收入,嚴禁以各種名目變相提高收費標准或收取其他費用,確保增加的教育經費用於提升辦學水平和教育質量。
此次公辦普通高校學費標准調整工作嚴格履行了成本監審、價格聽証、集體審議、收費公示等法定程序,並於2019年12月20日召開了河南省公辦普通高校學費標准調整聽証會,修訂完善后的調價方案連同聽証報告已經省政府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