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來源:豫法陽光公號
人民網鄭州1月16日電(王佩)2019年7月3日,河南永城“瑪莎拉蒂撞寶馬”事件引起全國關注。今天上午,此案在商丘中院開庭審理。
商丘市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譚明明、劉鬆濤、張小渠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喬素梅、王交通等人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公訴機關指控:2019年7月3日19時許,被告人譚明明、劉鬆濤、張小渠到永城市一烤串店聚餐飲酒。聚餐結束后,22時22分許張小渠曾電話聯系代駕,在代駕到來之前,譚明明駕駛豫NE5S55瑪莎拉蒂萊萬特越野車拉著劉鬆濤、張小渠離開,沿永城市區多條路段行駛,在連續剮蹭停在路邊的六輛汽車后,又與對面駛來的一輛傳祺轎車和停在路邊的一輛大眾速騰轎車相剮碰,譚明明因無法通過被迫停下。被撞車車主及周圍群眾上前勸阻,劉鬆濤和張小渠讓譚明明趕緊離開。譚明明不顧群眾勸阻,強行沖出逃逸,至東外環路和永興路交叉口時,高速追尾正等待通行信號的豫N0182L寶馬轎車,致該寶馬轎車起火燃燒,造成車內人員葛保景、賈文華當場死亡,駕駛員王交通受重傷。譚明明、劉鬆濤、張小渠被公安機關當場抓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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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譚明明在醉酒駕車發生交通事故后不顧勸阻,繼續駕車沖撞行駛並造成重大傷亡和經濟損失,被告人劉鬆濤、張小渠明知譚明明醉駕並發生事故仍教唆其逃逸,以致發生更為嚴重的后果,三被告人的行為均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在共同犯罪中,譚明明系主犯,劉鬆濤、張小渠系從犯。
庭審中,公訴機關宣讀起訴書並出示了相關証據,被告人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証,控辯雙方充分發表了意見,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到庭參加訴訟並發表了意見,被告人進行了最后陳述。因本案案情重大,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
被告人和被害人近親屬、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媒體記者及各界群眾等130余人旁聽了庭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