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声音】
黄久生代表:治理欠薪应全面推广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
全国人大代表黄久生。受访者供图
人民网郑州3月6日电(尚明桢)“农民工就业是最有效最直接的稳定脱贫成果和致富的方式。通过四年的履职,我认为农民工子女就学、返乡就业、讨薪维权……不少问题还有很大的改善空间。”作为一名深耕建筑行业近40年的全国人大代表,黄久生长期和农民工兄弟们在一起,深切了解他们的所思所想。今年,他将“农民工欠薪问题治理工作的建议”带上了全国两会。
全国有2.9亿农民工,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重要举措,事关社会公平正义和社会和谐稳定。我国通过多种举措,解决农民工欠薪问题,出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拖欠农民工工资纠纷案件审判工作的紧急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等文件规定。2020年5月1日,我国第一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综合性法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问世。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出台,是我国近年来治理欠薪工作成功经验的制度化提升,是依法治理欠薪的重要体现和制度保证,彰显了国家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决心。”黄久生肯定且认真地说,我国在治理农民工欠薪尤其是在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欠薪问题上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当前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欠薪问题治理方面仍存在一定的问题。
黄久生在基层调研中发现,建设领域施工企业垫资施工和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等现象较为突出;借用资质、层层转包、违法分包,无用工主体资格的“包头”带队施工等问题仍然存在;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施工总承包企业代发工资制度、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管理制度等预防拖欠的相关制度有待强化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执行不够严格,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不足等问题都容易导致农民工工资被克扣或拖欠问题产生。
黄久生建议,要严格落实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加强建设领域劳动保障监察日常巡查,全面推广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规范建设领域生产经营秩序,加强工程建设领域经营行为监管,落实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避免因工程款拨付问题导致工资拖欠。
针对“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不足”这一问题,黄久生深有感触地说:“现有专职劳动保障监察人员数量不足,日常巡查工作开展困难,面对投诉举报案件,大多仅仅依靠督促、调解来处理,通过行政执法手段依法办理案件数量少。”他建议落实各级政府属地监管责任,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建设,加强治欠保支工作的督查考核。从人、财、物等方面给予适度倾斜,推进执法检查工作常态化,扩大日常巡视检查和书面材料审查覆盖范围,引导农民工依法维权。
“尤其要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企业、违法失信企业的巡查频次。通过日常巡查,提高劳资双方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意识,进一步预防和减少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发生。”黄久生说,要进一步完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间的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制度,加强各环节、各方资金运转动态管理,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犯罪行为坚决打击,形成强大震慑。
“通过四年的履职,我成长了不少,拿出在建筑工地学手艺的劲头,向团里的老代表学习、请教,培训调研从不缺席,笔记本上写得密密麻麻。”黄久生攥紧满是老茧的双手,激动地说:“我深知我代表的不是自己,而是千万农民工兄弟,我不能辜负大家的信任和人大代表的使命,履职的每一天都不能虚度,一定要把农民工兄弟的心里话带到北京,把关系农民工切身利益的建议带上全国两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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