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鄭州7月9日電(王佩)7月8日,鄭州首家“涉法車輛查控聯動辦公室”在金水區法院揭牌成立,有了這個“綠色通道”,執行法官足不出戶就能對涉案當事人名下的車輛進行查封、解封。
據介紹,在執行過程中,車輛查控作為一種執行手段,在案件辦理中起著重要作用。以金水法院為例,今年上半年,該院共收執行實施類案件13760件,結案9938件,其中查控涉法車輛1200余輛,平均7個案件查封1輛車,因車輛被查封而主動履行義務的案件近100件。
“查人找物難一直是制約執行工作的痼疾。近些年,車輛越來越多地出現在可供執行財產的清單裡,但是車輛本身屬於動產、且易產生損耗,能否及時進行控制和處置,影響著車輛評估時的價值大小,關系到債權人利益實現多少。”金水區法院執行局局長張啟明說。
受疫情影響,目前執行工作難度進一步加大。為了保障勝訴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鄭州市公安局車輛管理所與金水區法院共同建立“涉法車輛查控聯動辦公室”,將車輛登記查控專網引入該院,由兩名執行干警作為專職管理員,每日接收、辦理車輛查封、解封等業務,這意味著執行法官足不出戶就能對涉案當事人名下的車輛進行查封、解封等管控工作,加大對被執行人逃避執行、規避執行行為的打擊力度,執行工作中“尋物難,控制難,打擊難”的局面將大為改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