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鄭州4月14日電(尚明楨)近日,河南省人社廳、省財政廳聯合下文《河南省公益性崗位管理辦法》,以托底安置就業困難人員,兜牢民生底線。
《辦法》所稱公益性崗位,是指由相關用人單位開發,並經縣級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用於安置有勞動能力和就業意願的就業困難人員就業的非營利性公共服務類、公共管理類崗位。
公益性崗位的安置對象是哪些?《辦法》明確,公益性崗位的安置對象為就業困難人員。就業困難人員是指有勞動能力和就業意願,因身體狀況、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難以實現就業的登記失業人員。主要包括:城鎮零就業家庭成員﹔距法定退休年齡10年以內的登記失業人員﹔登記失業半年以上的長期失業人員﹔正在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當年經縣級以上總工會認定的城鎮特困職工家庭、殘疾人家庭、農村建檔立卡貧困戶等家庭中畢業兩年內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含技師學院高級工班、預備技師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職業教育類畢業生)、在校期間曾享受助學貸款的畢業兩年內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就業困難的被征地農民﹔失業的殘疾人、城鎮復員轉業軍人、縣級以上勞動模范、軍烈屬和需要撫養未成年人的單親家庭成員。
《辦法》提醒,就業困難人員在進入公益性崗位安置前,應到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進行求職登記。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應為就業困難人員提供免費職業培訓、推薦企業吸納、幫助靈活就業、扶持自主創業等就業服務,幫助其盡快實現就業,並在《就業創業証》上予以記錄,對仍難以實現就業的,可納入公益性崗位安置范圍。
薪酬待遇如何保障?《辦法》要求,用人單位要合理確定公益性崗位人員的薪酬待遇,對開發公益性崗位安置就業困難人員的用人單位,給予崗位補貼和社會保險補貼。崗位補貼標准原則上不高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公益性崗位人員工資中超出崗位補貼標准的部分由用人單位承擔。社會保險補貼包含用人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生育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按實際交納部分給予補貼。
針對鄉村公益性崗位,《辦法》要求,重點安置建檔立卡貧困家庭中“無法離鄉、無業可扶、無力脫貧”勞動力。
《辦法》進一步強調,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應根據就業困難人員年齡、家庭等因素,建立公益性崗位安置對象排序機制,優先安置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人員和城鎮零就業家庭成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