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中有信仰 办案有力量
——记洛阳市涧西区员额法官“洛阳市优秀共产党员”李晓佳
6月28日下午,在洛阳市“两优一先”表彰大会上,洛阳市涧西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员额法官李晓佳荣获“洛阳市优秀共产党员”称号。李晓佳,女,1986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速裁团队三级法官。李晓佳作为基层法院审判一线的员额法官,在每年审结案件超过千件的同时,负责诉源治理和法官下社区工作,面对案件量、社会舆论、审限、当事人等多重压力,取得不平凡的业绩。正所谓“心中有信仰,办案有力量”。
心中有群众,办案有效率
2020年,李晓佳在诉讼服务中心速裁团队工作期间,开庭案件数单日最高28件,单周最高64件,单月最高156件,全年共收案1311件,审结案件1308件,结案率97.7%。2021年截止到6月30日,个人收案数487,结案数467,结案率96%。所办案件无一发回重审、无一引发信访。
2019年11月19日,张某某驾驶杨某某的宝马牌汽车停放到涧西区某小区停车场内,因该车“汽车短路引发火灾”引燃了旁边的阎某某的大众捷达汽车,事故发生后,某保险公司出险勘察,并将阎某某汽车拖至指定的修理厂。因阎某某不同意保险公司的修车方案,要求按车辆的价值39000元赔偿。经协商,保险公司同意赔付车损24000元,车辆残值由保险公司处置,余款15000元由阎某某向张某某和杨某某自行追偿。阎某某同意保险公司的理赔方案,但杨某某以事故与己无关为由,拒不签字亦不承担连带责任,致使阎某某无法理赔。张某某以无经济赔偿能力且宝马车不是自己的为由,也拒不理赔。阎某某来回奔波讨偿无果,将某保险公司、张某某和杨某某诉至涧西区法院。立案后,这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由李晓佳承办审理。
在审判实践中,汽车停放时自燃烧坏旁边的停放车辆,保险公司是否应赔偿,以及应在何种保险项下予以赔偿,历来争议已久且分歧较大。审理过程中,李晓佳严肃对待庭审过程,结合原被告之间的诉辩意见整理归纳了争议焦点。为确保案件公平公正审理,李晓佳庭后仔细翻阅卷宗、审查证据,反复求证并确认案件的每一处细节,就原被告之间的诉辩争议在判决书上一一作出详细阐述,论述清晰、逻辑严密、说理透彻、详略得当,最后判决某保险公司承担相应责任。判决送达后,李晓佳耐心细致向各方当事人做判后答疑工作,最终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服判息诉。李晓佳在本案中对争议焦点所涉问题厘定清偿,在今后类似民事纠纷中正确适用法律有积极的指引作用,能够促使保险公司依法依约及时履行保险义务,有效维护受损权益人的合法权益。该案民事判决书,被洛阳市中院收录于《洛阳市法院优秀裁判文书、优秀庭审选集》中,作为全市两级法院审理类似案件的参考和指引。
李晓佳认为法院是守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法官是这道防线的守护者。群众利益大如天,法官责任重如山。法律是严肃的、冰冷的,但法官却是有温度的,法官就是“催化剂”,把司法公正用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的方式实现,让法治的暖流一点一滴浸入群众的心中。
心中有群众,办案有质量
2019年5月,涧西区大调解指挥中心成立。该中心以辖区网格化管理为依托,以涧西区法院为中枢,协同区直各机关、各街道办事处、各社区搭建诉前矛盾纠纷化解平台,李晓佳在办案的同时主要负责该平台的诉源治理工作。截至目前,该平台共排查辖区内矛盾纠纷6053件,借助指挥中心平台处理转交办案件152件,共调处纠纷5750件,化解率达95%。对成功调处的纠纷,予以司法确认共101件,涉案金额达2788余万元。
2020年4月29日,某铸造公司向涧西区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理由是该公司长期向被告某建筑公司供应铸钢砂等材料,截至2019年12月31日,建筑公司欠其货款人民币1986560元,多次催要未果。涧西区法院经某铸造公司同意后,将案件上报至涧西区大调解指挥中心。李晓佳线上耐心地向双方当事人讲解司法确认制度和具体流程,两公司按照她的指导建议,于同日通过涧西区法院“司法确认绿色通道”申请司法确认。李晓佳立即对当事人的申请、证据材料及调解协议书进行了认真审查,当场即免费作出了确认调解协议的效力的民事裁定书,并直接送达双方当事人,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满意。通过“诉前委派调解+免费司法确认”的形式,原告某铸造公司拿到了具有可执行性的生效裁判文书,被告某建筑公司也得到资金周转的机会,双方都能够踏踏实实地投入到复工复产的大潮中。
“省了近20000元的诉讼费,来回两趟高铁,外加几趟公交,只用了一天时间,纠纷就妥善化解了,司法确认确实好!”2013年至2014年,耿某某因公司经营需要数次向张某某借款。经多次催要未果,张某某于2020年4月22日诉至涧西区法院,请求判令耿某某归还借款本息126.88万。涧西区法院征得张某某同意后将案件上报至涧西区大调解指挥中心,李晓佳当即通过“涧西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网络平台”在线上委派天四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处。因耿某某身居郑州市,李晓佳通过“涧西区网上调解平台”,利用远程视频方式就司法确认制度向其详细释明,耿某某听后当即乘高铁来洛,并赶往社区参与调解。由于双方分歧意见较大,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采纳李晓佳的建议,借力市委政法委开展的“四官进社区”活动,邀请两名社区法律服务官为纠纷所涉法律问题予以专业指导。在李晓佳的司法指导下,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人员利用午休时间加班加点调处纠纷,经各方共同努力,最终在14时40分许达成调解协议。张某某、耿某某按照指挥中心指导的司法确认办理流程,于16时许共同向涧西区法院申请司法确认。考虑到申请人身居不同城市,为最大程度减少诉累,降低解纷成本,李晓佳在确保案件质量的前提下,于当日下午依法对该调解协议予以司法确认。
李晓佳在工作中,非常重视畅通联系群众的“最先一公里”和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甘当“燃灯者”。她认为身为一名共产党员,立足本职、站位全局、崇法尚德、创新开拓,始终以人民利益为重,延伸审判工作,把为民服务的奋斗目标体现在一步步的踏石留印上。
心中有群众,办案有方向
李晓佳是涧西区珠江路办事处兴隆花园的社区法官,按照“法官下社区”活动要求,她积极参与社区四官服务队的工作,每月下社区至少4次,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指导调解、化解矛盾、参与综治等工作。
2019年12月10日,七楼的武师傅家卧室暖气管道破裂漏水,致使六楼的王师傅家相应位置的房顶洇湿开裂以及床上被褥等物品受损。双方就受损范围和赔偿价款争议较大,协商不成,找到社区。社区矛盾调解中心工作人员介入,多次调解末果,武师傅只同意赔300块,并满肚子委屈:“暖气管爆了又不是我造成的,我也是受害者,我家被泡坏了,那我找谁说理去!”
双方剑拔弩张,且纠纷牵涉热力公司,一时间案情变得复杂,李晓佳知道后,及时向社区调解员了解案件详情,认为双方多年邻里关系和睦,不至于对簿公堂,立即赶紧到社区,同社区调解员一起参与调解案件。在安抚双方情绪后,李晓佳按相关法律规定及司法解释,耐心讲解了受到损害该怎么弥补,损害别人该怎么赔偿。“你家漏水淹了楼下,楼下的损失理应由你赔偿,你的损失可以向热力公司追偿。一码是一码,不能混为一谈。”经过多次“面对面”、“背靠背”的“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耐心帮助双方把法律关系理顺后,两家最终达成一致调处意见,七楼的武师傅当即利索赔了六楼的王师傅6000元,并诚挚地表达歉意,纠纷案结事了。
洛阳市涧西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建春表示,李晓佳用自己的行动,用工作中的为民情怀,生动诠释了党的性质宗旨和初心使命。多年来,李晓佳在司法审判工作不是埋头于法律工具书的象牙塔,而是植根于群众中的社会百科书。她不断深入群众当中、倾听群众内心呼声、了解群众真切诉求,更重要的是牢记为民的初心,诠释正义的使命,用真情让案件定纷止争,修复受损的人际关系,在当事人中播散下尊法、礼让和友爱的种子,结出了社会和谐、人人友爱的累累硕果。(洛阳市涧西区法院 赵志刚 张金涛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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