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拿到调解书的被告南召县云阳镇杨西村孟某某心中的石头终于放了下来,对接待他的南召县人民法院法官焦太升真诚道谢。原告南召县云阳镇杨西村某村民小组长刘某竖起大拇指夸赞:“县法院法官学党史,办实事,积极践行为民服务承诺,深入村组一线办案件,为这样务实的法官点赞。”
1998年,刘某五承包了所在村组的3亩集体土地。2009年刘某五的女儿刘某改与孟某某结婚,并带一女儿与孟某某共同生活。随后几年,孟某某岳母、岳父及妻子相继离世,仅剩没有血缘关系的女儿与他一起生活。2014年孟某某与高某某签订合伙协议将岳父生前承包的部分土地拿出一起经营。2020年6月,其岳父和妻子所在村组以物权保护纠纷为由将孟某某、高某某诉至南召县人民法院,要求确认两人的合作协议无效,并归还土地。
一审判决后,原被告双方对判决结果均存在异议,于是案件上诉至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南阳市中院将案件发还至南召法院承办该案。
由于双方之间矛盾尖锐,法官焦太升承办该案后,详细了解案件的前因后果,第一时间前往原被告所在村与群众沟通交流,研判原被告双方之间的矛盾焦点。他发现,要想化解双方的对立情绪,在法理之外更要兼顾情理。于是他在工作之余牺牲休息时间,先后三次来到原被告所在地和家中,与原告村组群众分析法理,对被告耐心释法说理。原被告被他务实的工作作风所感动,开始主动配合案件审理。最后,在焦法官的主持调解下,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消除心中隔阂,使出现的矛盾纠纷得以彻底解决。
在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中,南召县法院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理念,3月23日,在全院印发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十项实践活动,发动党员干部积极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其中,建立乡村法官工作室,让群众在家门口解决纠纷派出法庭率先行动,建立法官巡回办案工作室。各个法庭法官和助理根据乡村实际情况选择一个村或者数个村设一个中心工作室,由法官定期到工作室巡回办案,密切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帮助“两委”班子化解矛盾纠纷,宣传普及常用法律,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满意度。 (南召县委宣传部 廖涛 曹逢春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