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让返乡入乡创业的老乡吃上“定心丸”,近日叶县政府印发了《关于印发叶县推动返乡创业助力乡村振兴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提出6个方面20项“硬核”措施,进一步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入乡创业,推动乡村振兴。
根据《方案》,叶县每年安排不低于2亿元专项资金支持返乡创业工作,以打造更加优化的创业环境,提升产业转移承接能力,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建设更加完善高效的工作协同机制,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
优化创业服务方面,提出实现开办企业全程网上办,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同时,由各乡镇(街道)和县返乡创业服务中心为返乡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家”,返乡创业人员可结合自身需求,从管家库中选择“服务管家”,“一对一”为返乡创业企业在政策咨询、金融咨询、税费减免、建设用地等方面提供“保姆式”服务。
创业期间,各种补贴是否到位,对于创业初期的企业来说意义重大。对此,《方案》提出,加大财政支持和金融支持:鼓励返乡创业人员开展“互联网+创业”,对注册地在叶县且入驻县电商产业园区的企业,提供3年的水、电、房租费用全免;积极打造县级创业孵化基地(园区),为入驻的返乡创业者减免一定期限的场地使用费并提供项目孵化、政策咨询、项目推介、融资对接、税务代办等服务;返乡创业人员参与或领办稳定经营1年以上、吸纳就业20人以上的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优先纳入乡村振兴项目库,纳入项目库后,单个项目最多可申领150万元。同时,探索推行“政策性贷款+商业性贷款”组合模式。对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人员,个体经营者最高可贷款50万元,合伙经营、组织起来就业的最高可贷款250万元, 小微企业最高可贷款500万元。
用地难也是制约企业发展的一个问题,为此,叶县创新方式,引导和鼓励返乡人员利用闲置土地、厂房、农村撤并的中小学校舍等进行创业;鼓励返乡人员租赁产业园区标准化厂房或租赁农村集体土地发展产业;鼓励返乡人员以租赁、入股、合作经营等形式,盘活利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发展旅游业、服务业、加工业以及其他农业产业。
同时,开展评选表彰,每年评选一批县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园区、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项目和返乡下乡创业之星,根据其项目前景、带动就业等情况,给予一次性奖补20万元、2-8万元、0.5万元;每年举办县创业创新大赛,评选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分别给予8万元、5万元、2万元奖励资金;设置“叶县创新创业杰出人才奖”,每2年评选一次,分设“杰出人才奖”和“杰出人才提名奖”两级奖项,“杰出人才奖”每次评选不超过3人,给予每人10万元奖励;“杰出人才提名奖”每次评选不超过10人,给予每人3万元奖励。(叶县宣传部 焦萌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