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鹤壁市淇滨区将扶贫资产规范化管理作为脱贫攻坚收官之年的一项重要工作,制定出台《扶贫资产管理实施方案》,防范扶贫资产闲置流失,确保持续发挥效益,切实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为构建长效稳定的带贫减贫机制打下坚实基础。据悉,今年以来,该区将扶贫专项资金、区直行业部门资金、社会帮扶资金等形成的资产纳入管理范围,2016年至2020年投入扶贫资金1.2亿元。
淇滨区组织人员对各类扶贫资金投入形成的项目及资产进行全面核查,按照区、乡、村三级和公益类、经营类、到户类三类,逐一登记造册,做到分级分类、应纳尽纳,形成扶贫资产管理清单,以乡镇办事处为单位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各行业部门下沉到村、到项目,逐一核查统一,与乡镇办事处、村进行比对,做到核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一漏一项扶贫资产。根据扶贫资产的不同类型,采取不同的经营模式和管理方式,提高资产经营管理水平。对到户类扶贫资产,在村“两委”、驻村工作队的指导下,由贫困户自行确定自主经营或委托经营。对经营类扶贫资产,坚持民主决策、上级审批、公告公示、协议约束原则,由所有权人依法自主经营或通过承包、租赁、股份合作等方式确定经营主体,并以合同或协议形式明确经营方式、经营期限、收益分配、风险防控等事项。对公益类扶贫资产,由所有权人落实管护责任人,优先吸纳贫困家庭劳动力参与管护,确保定期保养、正常运行。
同时,该区组织扶贫、财政、审计等部门加强对扶贫资产的联合监管,定期进行绩效考核,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资产运营规范。对到户的扶贫资产,明确要求不得发生变卖、转让、抵押、质押等行为,如确需处置,必须向村委会提交申请并审批通过。对集体性扶贫资产,由所有权人和相关监管主体每年初对上一年度的扶贫资产运行情况进行核查,发现资产运行不良、无法使用或达到使用年限等情形时,在独立第三方进行资产评估、上级部门批准备案后,采取拍卖、转让、报废等形式对资产进行处置,确保处置程序符合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办法有关规定,防止扶贫资产流失。
目前,全区共核查有脱贫攻坚任务的村90个,对2017年以来187个扶贫项目全部确权,实现了扶贫资产有效管理。(淇滨区委宣传部 薛山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