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市金水區人民法院官微截圖
人民網鄭州12月16日電(王佩) 近日,河南鄭州“9歲女孩被限制消費”一案引起熱議。有媒體報道,8年前,陳蔓(化名)的生父殺害了她的生母和外婆,后被判處死刑,父親殺妻后准備賣房,但買主王某交了55萬元購房款后,房子沒能過戶。買主想要獲得房屋所有權而起訴,最終法院判房屋買賣合同無效,陳蔓享有房屋的所有權,但應返還55萬元購房款。因無法還錢,2020年11月25日,法院向9歲的陳蔓發出限制消費令。
12月16日凌晨,鄭州市金水區人民法院就此事在官方微博發布了致歉聲明:
近日,我院執行人員對一名九歲兒童採取限制高消費的執行措施,引發廣大網友高度關注。我們立即對案件進行了復查,現在,我們鄭重地對大家說一聲:我們錯了!對未成年人發出限制消費令不符合相關立法精神和善意文明執行理念,是錯誤的。我院已依法解除了限制消費令。我院就此錯誤向當事人和網友誠懇道歉!
兒童健康成長高於一切!我們個別執行人員機械司法,造成了很不好的社會影響,在今后工作中,我們將認真汲取教訓,正確理解立法和司法解釋精神,牢固樹立審慎、善意、文明的執行理念,把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長放在最優先的位置,追求情、理、法相統一的司法目標,公平保護申請執行人和被執行人的合法權益。
由衷感謝並誠懇歡迎廣大網友的監督和關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