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校內起糾紛,年已七旬老太太校外被推倒引發傷害案,嫌疑人逃跑被抓獲,認罪認罰並賠付5.5萬元后,這個刑案該怎麼判?
8月15日上午,三門峽市湖濱區人民法院在刑事智慧審判庭適用簡易程序對該案公開開庭審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律師代表、媒體記者及社會各界報名群眾130余人旁聽觀摩。
在當天的庭審現場,審判員劉偉獨任審判,公訴機關派員出庭支持公訴,法律援助律師出庭辯護。庭審中,審判員詢問了被告人對指控的犯罪事實的意見,告知被告人享有的訴訟權利及適用簡易程序審理和認罪認罰的法律規定,審查了認罪認罰的自願性和認罪認罰具結書內容的真實性、合法性。法庭調查、法庭辯論、被告人最后陳述依次有序進行。法官將整個庭審節奏把握得當,程序有條不紊,旁聽觀眾安靜有序。
宣判前休庭期間,湖濱區法院訴訟服務中心主任賈麗虹主持進行現場互動,組織對旁聽人員進行問卷調查,征求對該案審判的意見和建議。
經過審理,法庭當庭宣判:以故意傷害罪判處王某有期徒刑六個月,宣告緩刑一年。
閉庭后,主持人當場宣布調查結果。經統計回收的調查問卷,認為被告人構成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宣告緩刑一年的有97人,佔被調查人數的78.9%,意味著多數旁聽人員支持判決結果。
隨后進行了現場釋法答疑,旁聽人員積極踴躍發問,案件承辦法官、出庭支持公訴的檢察官均認真予以一一解答,法官劉偉還針對旁聽人員提出的問題現場解答的同時進行普法宣傳,受到旁聽人員的高度評價。
湖濱區法院黨組書記、院長黨立新表示,此次庭審觀摩活動是湖濱區法院主動延伸司法職能、拓展法院與社會各界直接溝通聯系的形式之一,希望借助此次庭審,不斷拉近法院和人民群眾的距離,實現讓更多的人都能夠“有話好好說,遇事依法辦,”促進社會安定、人民群眾安居樂業。(記者王玉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