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郑州5月8日电(记者慎志远)为严厉打击自然资源违法违规行为,充分发挥查处典型违法案件的警示作用,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按照《河南省自然资源厅挂牌督办和公开通报违法违规案件办法》有关规定,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对四起土地违法案件进行挂牌督办,并通过省自然资源厅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这四起案件分别是:
一、偃师市首阳山街道石桥村村民违法占地案
2021年2月初,洛阳市偃师市首阳山街道石桥村村民赵建辉,在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占用偃师市首阳山街道石桥村11.06亩土地建厂房,其中耕地9.42亩。
二、驻马店市金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违法占地案
2020年8月,驻马店市金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在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占用驻马店市驿城区沙河店镇虎狼店村赵点庄西岗29.51亩土地建扶贫车间,全部为耕地。
三、南阳市宛城区盛源公路物资储备库违法占地案
2020年8月,南阳市宛城区盛源公路物资储备库,在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占用南阳市示范区新店乡山东营村14.31亩土地建沥青厂,全部为耕地。
四、濮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王助镇花西村村民违法占地案
2018年,濮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王助镇花西村村民谢青选,在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占用濮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王助镇花西村48.3亩土地建众鑫停车场,全部为耕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