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郑州4月25日电(姜果)据商务部网站消息,为加快推行小型非营运二手车交易登记跨省通办,促进二手车便利交易,加快形成二手车交易全国统一大市场,近日,商务部、公安部、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推进二手车交易登记跨省通办 便利二手车异地交易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2021年6月1日起,在20个城市试点推行小型非营运二手车异地交易登记。其中,河南省郑州市入选首批试点城市。
《通知》提出,对已登记的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以下简称小型非营运二手车),买卖双方可以选择在车辆转出地或者转入地进行交易。办理交易的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二手车经销企业、二手车拍卖企业等经营主体应当依规核验车辆及手续资料、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对在转入地和转出地以外第三地进行交易的车辆,不得为其办理交易事宜。
《通知》明确,小型非营运二手车转移登记实行档案资料电子化网上转递,群众办理完交易手续后,无需再提取纸质档案。对在转入地交易的,二手车买方可以就地直接办理车辆查验、登记,无需再返回登记地验车、办理转出,变“两次登记查验”为“一次登记查验”,减少两地往返。
《通知》要求,二手车经营主体在办理二手车交易事宜前,应当通过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应用服务(系统)准确采集并及时报送相关交易信息,核对二手车交易双方当事人和交易车辆的相关信息及凭证,建立完整的二手车交易档案,并按照规定的时限保存。
此外,《通知》对政策落地实施进度做了具体部署,明确2021年6月1日起,在天津、太原、沈阳、上海等20个城市(名单见附件)试点推行小型非营运二手车异地交易登记;自2021年9月1日起,直辖市、省会市、自治区首府市、计划单列市全部推行;2022年全国全面推行。
附:小型非营运二手车交易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城市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