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市金水區推出“助企九條” 因災受損最高補助100萬
人民網鄭州8月18日電(智泓)鄭州市金水區因“7.20”災情受損的市場主體,在2021年10月31日前,可向金水區政府申報“補助”,用於復工復產。補助涵蓋修繕修復、資助防汛防疫、加大穩崗補助、實施貸款貼息、保障對外貿易、助力達產達效、給予保險補助、減輕企業負擔、優化助企服務等9個方面,簡稱“助企九條”。
申報的企業須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設立和經營,注冊地、納稅地(納統地)在金水轄區,且企業証照齊全,依法、守法誠信經營,無不良信用記錄。對成長型企業、重點企業、納稅大戶企業、2021年度重點項目等,原則上予以優先支持。
支持修繕修復。對因災受損需要修繕基礎設施或修復設備的企業、商業綜合體,按其修繕修復投資額的10%給予補助,單個企業最高不超過100萬元。對運營面積在5000平方米以上因災受損的商務樓宇、專業市場,按其維修投資額的10%給予補助,單個運營方最高不超過50萬元。
資助防汛防疫。對在防汛應急響應期間,購置防汛防災物資的,按其購置金額的50%給予一次性採購補貼,單個企業最高不超過50萬元。對購置疫情防控物資的,按其購置金額的50%給予一次性採購補貼,單個企業最高不超過20萬元。
加大穩崗補助。對因災受損企業,按其2021年6月底在我市參加社保的職工人數給予300元/人的一次性補助。對“7.20”災后企業新聘用、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並繳納社保的,按1000元/人給予一次性補助。單個企業最高不超過50萬元。
實施貸款貼息。對因災受損申請銀行貸款產品、用於災后恢復生產經營的企業,按實際貸款期限計算的利息總額的50%給予最長期限不超過24個月的貼息補助,每年補助金額不超過上一年度地方貢獻。
保障對外貿易。對因災導致外貿訂單取消或延期交貨,不能完成國外客戶交貨期要求而造成損失的,按實際損失額的20%給予每家企業不超過20萬元的補助。對因災導致外貿訂單延期出運,造成訂艙等國際貿易運輸環節損失的,按實際損失額的30%給予每家企業不超過10萬元的補助。
助力達產達效。對因災受損、營業收入增幅超過同時期金水轄區內該行業營收增幅平均水平的,給予相應補助,其中超過增幅平均水平15%以內的(含15%)補助10萬元,超過15%以上30%以下的(含30%)補助20萬元,超過30%以上的補助30萬元。
給予保險補助。對因災受損企業購買的廠房、設備、材料等生產資料財產保險,按其保費金額的50%給予一次性補助,單個企業補助最高不超過5萬元。
減輕企業負擔。對為因災受損企業減免租金或物業費的大型商務樓宇、商業綜合體、產業園區業主(房東)、各專業市場等,按其減免租金或物業費總額的30%,給予一次性的房租或物業費補貼。對承租區屬國有資產類經營用房且受災影響不能正常經營的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免收1個月房租,減半收取2個月房租。因災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的,經稅務機關批准,可延期繳納稅款,最長不超過3個月,延期期間不計滯納金。對受災較為嚴重的中小微企業,可緩繳基本養老、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費的單位繳費部分,緩繳期3個月,緩繳期間不計滯納金,參保人員享受正常待遇,不影響個人權益記錄。
優化助企服務。積極搭建銀政企服務平台,引導金融機構創新融資方式,加大對中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等市場主體的幫助。成立“律師公益服務團”,對企業積極提供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務,降低企業法律風險。執行網上申報,不見面審批,推行“一次辦妥”“容錯糾錯”機制。組建“災后重建服務員”專班,開展“一對一”精准服務,強化各類政策宣傳,加大災后重建保障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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