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鄭州9月16日電(楊曉娜)最近,網友通過人民網《領導留言板》給河南省省長尹弘留言,反映碩士畢業之后申請補貼1000元,但考取博士之后,反而沒有了政策補貼。
該網友留言稱,本人2017年6月碩士畢業后在鄭州工作一年,期間,申請了人才補貼,一個月補助1000元。為了提升自己,工作之后又考取了博士,但現在博士基本4年畢業,甚至五年或更久,博士畢業后根據現有政策無法享受博士的人才補貼和購房補貼,很是疑惑。
留言還稱,碩士每個月1000元補貼因為讀完博士超過五年期限也不能繼續申請,他認為,政府要吸引高學歷人才回來就業,可是讀了博士反而享受不到該有的待遇,碩士的待遇也因讀了博士反而超了時間限制而無法繼續享受。
留言回復稱,根據《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鄭州市青年人才儲備計劃實施細則(暫行)的通知》,申請條件:2017年1月1日后畢業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本科畢業生含海外留學歸國人員和技工院校,全日制預備技師(技師)﹔碩士,本科畢業生年齡應在35歲以下﹔畢業三年內落戶鄭州市,與鄭州市區域內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聘用合同)或在鄭州自主自主創業,並按規定繳納企業職工養老和城鎮居民養老保險的可享受生活補貼。生活補貼每人隻能申請一次。
也就是說,該網友以碩士學歷申請后,不能再以博士學歷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