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老百姓最怕啥?一怕不公平,二怕程序繁瑣。普通的民事案件,能否進一步簡化程序,提升效率?2019年,洛陽中院深入推進“分調裁審”機制改革,嘗試探索二審民事案件“簡案快審”。
12月23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在北京召開,在最高人民法院提請審議《關於授權在部分地區開展民事訴訟程序繁簡分流改革試點工作的決定(草案)》的議案中,洛陽被擬定為民事訴訟程序繁簡分流改革試點地區。
從二審立案到當事人收到判決書隻花了11天。
彭某樂、張某麗、張某長等人系個人養豬收豬戶,自2012年起向洛陽某食品公司供應生豬,雙方長期存在買賣合同關系。但自2019年起該食品公司拖欠貨款,彭某樂等人多次進行討要均無果,無奈向法院提起訴訟。之后上訴到洛陽中院,根據繁簡分流工作機制,該類案件屬於案件事實較為清楚,雙方爭議不大,故流轉至訴服中心調解速裁團隊。
11月18日,案件分至承辦法官手中。分案當天,該團隊利用電子送達系統分別向三個案件的雙方當事人進行電子送達。
11月25日,由一名員額法官帶領一名法官助理採取詢問的方式對該系列案進行了審理。在食品公司不同意調解的情況下,團隊合議庭在二審庭審當天對案件進行了合議,認為該食品公司上訴主張以不可抗力拖欠貨款的理由不能成立。
11月26日,該三個案件的文書草稿由審判長簽發后,向各方當事人郵寄送達。
11月28日,各方當事人收到文書,該系列案以維持一審判決結果結案。
從11月18日案件二審立案到11月28日當事人收到判決書,整個案件審理周期僅為11天。這充分體現了二審速裁團隊以效率便捷為原則,做到能調則調,當判則判,進一步簡化二審繁瑣程序,提升審判效率。彭某樂等人收到二審判決書后,打電話表示,“沒想到能這麼快收到二審文書,特別感謝你們高效審判,替我們這些農民做主,謝謝···”
是什麼讓一起二審民事案件審理周期僅為短短11天?這正是洛陽中院嘗試探索的二審民事案件“簡案快審”,當您的案件被歸類為“簡案”,它們將不走尋常路!
如果您的案子事實較為清楚,爭議也較小,那麼您的案件將走上一條不同尋常的路:速裁!快審!
今年9月,洛陽中院訴訟服務中心探索成立了由3名法官+1名法官助理+1名書記員及多名調解員組成的“調解速裁團隊”。
該團隊日常以一名員額法官為主導,一名法官助理參與二審 以詢問的方式開展二審“簡單案件”的審理工作。
該團隊在參與訴前調解、加強對訴前調解指導的同時,對於調解不成,當事人堅持訴訟、事實清楚、爭議不大的案件及時速裁。做到能調則調,當判即判。
自2019年10月受案以來,該團隊共受理二審民事案件320余件,審結300余件,平均審理周期26天,最短周期不足10天。
除了“簡案快審”這個快車道,我們還有一站式的多元解紛機制。立案前積極引導當事人先行調解,受理后對適當的案件開展調解。明確規定調解程序,確保訴調銜接順暢高效。
在洛陽中院主導下,市司法局在洛陽中院設立了“洛陽市人民調解中心”,成立多個專業化的調解工作室,廣邀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人民陪審員、退休法官和各行業中具備條件的人員擔任調解員 ,發揮各家所長,暢通立、調、裁通道,並借助信息化平台的運行,讓“快”落到實處。
洛陽中院對二審“簡單案件”適用“速裁”程序快速解決糾紛的有益探索,不僅大大提升了辦案效率,更有效避免了“繁瑣程序”對當事人的“拖累”,切實減輕了當事人訴累。(洛陽市中級人民法院 王雨瀟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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