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28日,根據全國人大的授權、最高人民法院確定,洛陽成為開展民事訴訟程序繁簡分流改革試點工作的20個城市之一,試點時間為期2年。要求在五個方面進行改革:優化司法確認程序、完善小額訴訟程序、完善簡易程序規則、擴大獨任制適用范圍、健全電子訴訟規則。
今年1月以來,洛陽中院組織精干力量組成改革試點工作專班,制定工作方案及實施細則,統一部署、有序推進全市法院改革試點工作。積極回應群眾司法需求,推動疫情防控和審判工作齊驅並進,在改革試點的工作中交出了一張便民、高效與專業兼備的亮眼“成績單”。
特邀調解工作、打造“一站式”的多元解紛機制
納入名冊的特邀調解組織146個(中院3個、基層法院143個)、特邀調解員560名(中院17名,基層法院543名)﹔訴前委派調解1846件,化解糾紛792件。
由欒川縣潭頭法庭法官程延濤、全國人大代表楊來法及該鎮湯營、紙房、石門、潭頭村四個村身兼調解員的縣人大代表、黨支部書記、民調主任組成的調解組正在調解案件。
司法確認、按下多元解紛“快車道”
第一季度,全市法院共收到司法確認案件申請264件,受理261件﹔其中確認有效216件,裁定駁回45件。
小額訴訟、助力“庭審不停”
經統計,2020年第一季度全市法院小額訴訟程序受理案件2261件,結案1198件﹔小額訴訟案件平均審理期限27.69天﹔小額訴訟案件結案后無提起再審情況。
簡易程序、開啟庭審“快車道”
簡易程序案件受理數10364件、結案數4340件﹔簡易程序案件平均審理期限58.96天,無發還改判情況。
小額訴訟案件適用簡式裁判文書數166件,適用簡易程案件採取簡式裁判文書數256件。
獨任制、推進案件繁簡分流
基層法院獨任制受理案件10827件、結案4361件、平均審理期限59.94天﹔獨任制案件上訴287件、上訴率6.58%,無提起再審情況﹔獨任制適用普通程序審結案件2件、平均審理期限58天,無上訴和提起再審情況。
市中院獨任制二審案件受理22件、結案19件,無審判組織轉化情況﹔獨任制審理二審案件平均審理期限44.3天,無提起再審情況。
電子訴訟、推進“智慧型法院”建設
經統計,2020年第一季度兩級法院在線立案3867件、在線立案率69.08%﹔在線庭審案件873件﹔電子送達總次數15808、電子送達適用率56.85% 。
改革試點工作開展以來,洛陽兩級法院取得初步成效,整體態勢向好,審判質效顯著提高。
創新性制定可操作較強的“1+5”改革方案及配套文本。為了使改革措施既貫徹上級精神,又符合本地實際,在方案起草過程中,堅持尊重和發揮基層首創精神,除了由市中院司改辦直接負責起草總體方案外,組織相關工作開展較好、成效明顯的六家基層法院分別圍繞五項改革任務起草相應實施細則,將一些行之有效的經驗予以固定,並先后提交黨組擴大會、審委會逐條研究討論,目的是以先進法院做法為藍本,確保全市各基層法院統一在最好平台上起步。同時,與“1+5”方案同步制定了相關程序審批、文書模板,供全市法院統一使用。
堅持做大做強立案和訴訟服務部門。 高度重視立案部門人員調配,在對民事案件分布、員額法官配置等情況進行調研的基礎上,科學合理確定民事速裁團隊和簡易程序團隊人員數量。堅持訴前鑒定全覆蓋,將司法鑒定由“訴中”變為“訴前”,加大地促進了糾紛分流、壓縮了審理周期。進一步實現訴調對接、審執銜接。在訴訟服務中心成立專門速裁團隊、速執團隊,在充分發揮專業調解平台訴前化解糾紛作用的基礎上,實行“速調+速裁+速執”模式一體化推進糾紛解決,調解員、員額法官、執行員共同開展辨法析理,提前掌握案件情況,真正實現訴調對接、信息共享、快速流轉,切實提高糾紛解決效率和執行效率。
科學進行內設機構職能整合。為了解決部門職能交叉、人員分散等問題,市中院堅持將訴訟服務中心轉型升級作為改革龍頭,充分發揮立案一庭職能相近(辦理“三裁”案件)的特點、審判管理局審判態勢及大數據分析的優勢、司法技術處辦理司法鑒定的職能作用,將四個部門相融合,從而實現訴前調解、訴中快審一體推進,進而提高辦案效率。
堅持將提升改革統籌力作為目標,對辦公室、審務督查局、研究室(司改辦)實行合署辦公,有效提高司法政務效率和督查效果,增強各項改革部署的落實力、執行力和穿透力,也能更好聚合文字材料資源,進一步強化司改調研、案例研究等工作,為改革試點工作協調有序推進提供智力支持。
堅持將繁簡分流改革作為破解發展難題的總抓手。針對人民法院在優化營商環境、提升群眾滿意度等方面面臨的新挑戰,將各項工作都納入繁簡分流改革試點中通盤考慮、系統謀劃、同步推進,切實形成了強大合力。
緊盯營商環境測評“執行合同”核心指標,通過健全小額訴訟程序、簡易程序規則、擴大獨任制范圍、健全電子訴訟規則等,減少現有訴訟程序限制,提高民商事案件審理質效。同時,對涉“執行合同”指標的五類合同糾紛案件,加挂綠色標簽,明確各環節辦理期限,強化督促、提醒、預警,最大限度壓縮案件辦理時長。
針對人民群眾反映案件辦理周期長、久拖不決的突出問題,堅持問題導向,聚焦協同高效,對司法資源配置和案件辦理程序進行優化,通過提高小額訴訟程序、簡易程序適用率、擴大獨任制適用范圍和推廣在線立案、庭審、電子送達等,進一步提高案件辦理效率,以程序高效確保實體公正,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洛陽法院凝神聚力服務大局,深入踐行司法為民,全面確保公正司法,著力打造過硬隊伍,推進案件繁簡分流、輕重分離、快慢分道,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提升司法效能,促進司法公正,在譜寫新時代中原更加出彩的洛陽絢麗篇章中務實重干、奮勇爭先,以高質量的審判執行工作詮釋對黨忠誠、彰顯使命擔當,為全面深化“9+2”工作布局,加快建設副中心,致力打造增長極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務和保障。 (洛陽市中級人民法院 王雨瀟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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