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8月13日電(王紫)記者從交通運輸部獲悉,近日發布的《雲南省加快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和推廣應用若干政策措施》(簡稱《措施》)明確,到2021年年底前,雲南將以滇中城市群和大理、麗江、西雙版納等重點熱點旅游目的地及高速公路為重點,在全省新建各類充電樁20萬槍。
根據《措施》,雲南將在全省高速公路主干線服務區按照總功率不低於360千瓦的標准建設直流充電樁。全省所有5A級景區初步實現公共直流快速充電設施全覆蓋,40%的4A級景區具備快速充電服務能力。2020年起,交付或新建住宅小區停車位全部安裝充電樁或預留接電安裝條件,其中不低於10%的停車位要建成充電樁,作為新建住宅小區的規劃和驗收條件。
《措施》鼓勵有條件的城市在空閑道路規劃停車位,用於新能源汽車充電。2022年年底前,政府或政府平台公司投資的停車場(點)對新能源汽車2小時內免收停車費,並鼓勵其他停車場(點)對新能源汽車停車給予優惠。全省公共充電基礎設施充電服務費每千瓦時不超過0.8元,規模化充電基礎設施運營企業應當逐步降低充電服務費,並加大充電基礎設施建設支持力度。
《措施》明確,全省各地新增和更新的公共領域乘用車,含巡游出租、網約、租賃、駕培及考試等乘用車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車。在公務用車和公共交通領域,全省今年將重點推廣不少於1萬輛﹔2021年重點推廣不少於2.5萬輛新能源乘用車﹔鼓勵並支持在景區、園區等相對封閉並具備道路通行條件的特定區域,探索建設新型智能駕乘服務模式示范項目,推動新能源汽車智能駕駛示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