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洛龍區法院執行局將以胡某某為首的惡勢力犯罪集團案執行到位的退賠款項集中向受害群眾進行發放。該案目前已執行到位28萬余元,此次首批發放共計86307.11元,涉及受害群眾7人。
日前,洛龍區法院執行局將以胡某某為首的惡勢力犯罪集團案執行到位的退賠款項集中向受害群眾進行發放。該案目前已執行到位28萬余元,此次首批發放共計86307.11元,涉及受害群眾7人。
2017年以來,以胡某某為首的惡勢力犯罪集團糾集多名人員,以暴力、威脅及“軟暴力”等手段,在洛陽市區及附近周邊區域,插手民間糾紛、經濟糾紛,有組織地多次進行尋舋滋事、敲詐勒索、詐騙、非法拘禁、非法侵入住宅等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欺壓百姓,擾亂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
該案經洛龍區法院一審,洛陽中院二審,以尋舋滋事罪、敲詐勒索罪、非法拘禁罪、非法侵入住宅罪、詐騙罪等罪名判處胡某某有期徒刑十八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十五萬元,其余被告人分別被判處十一年六個月至八個月不等有期徒刑,並作出追繳贓款、責令退賠被害人等明確裁判。
該案涉財產刑移送執行后,執行干警用足用活網絡查控、傳統查控及現場調查等手段,全面查控並處置被執行人可供執行財產。
一是先后凍結並扣劃被執行人8個銀行存款共計1824.15元,金額雖少,但“雖小必執”,彰顯出法院執行干警負責認真的工作態度﹔二是對涉案3台車輛快速啟動處置程序,經網絡詢價后公開進行了拍賣,分別以30749元、32862元、42091元成交,拍賣款共計105702元已全部到賬﹔三是在執行中不僅對被執行人,還對贓款可能流向的其他家庭成員的名下財產進行了調查﹔四是深入實地進行調查,同被執行人及其家屬取得聯系,宣講掃黑除惡法律政策及相關規定,督促其本人和家屬主動履行義務。
在除惡務盡的高壓態勢下,被執行人及家屬主動退賠57500元,主動繳納罰金50000元,主動上繳違法所得28610元。其中一名被執行人還將其名下車輛主動交予法院扣押,充分彰顯了司法權威。
據統計目前洛龍區法院涉黑惡案件共計執行到位55萬余元,查封房產6套,查封車輛12台,凍結公積金1處,凍結拆遷款3處,做到窮盡執行措施,徹底查清涉黑惡財產,徹底摧毀黑惡勢力的經濟基礎。
洛龍區法院的成績只是全市法院“掃黑除惡,打財斷血”的一個縮影。
在掃黑除惡專項斗爭決戰決勝之年,洛陽兩級法院建立涉黑惡案件財產處置協同工作機制,涉黑惡財產案件移送執行后,統一部署,精心謀劃,對財產逐一分析研判,指派專業團隊辦理,多次組織立案、刑事、后勤、執行等各部門會商,明確涉案財產執行范圍和執行方案,提高執行效率。
下一步,洛陽兩級法院將堅持深入推進專項斗爭不停步,持續推進深挖整治,在鞏固既有成果基礎上,加快審判進程,在‘打傘破網’‘打財斷血’上持續發力,繼續加大涉黑惡案件財產的執行力度,鏟除黑惡勢力的滋生土壤,提升人民群眾的幸福感、滿意度,為我市加快建設副中心、致力打造增長極、優化法治營商環境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