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僵尸企業"活起來 河南盤活閑置資產57.78億

【查看原圖】

河南省高院 供圖

“僵尸企業”出清在全國各地都是大難題。然而,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卻給河南法院點了贊,並批示在全國推廣河南法院處置國有“僵尸企業”的工作經驗。

河南法院有何過人之處?先來看一組數據:在2018年9月至2019年6月間,河南法院用9個月時間,審結了458件國有“僵尸企業”破產案件。共清理債務277億元,盤活閑置資產57.78億元,其中房屋101.2萬平方米,土地1.03萬畝,安置職工6.78萬人,有力保障了河南國企改革攻堅戰圓滿收官。

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被河南省授予“全省國企改革攻堅突出貢獻單位”,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請河南省高院將做法和經驗編發簡報上報並印發各地法院借鑒。

面臨“四道坎”:量大時間緊、難辦隱患多

出清一個國有“僵尸企業”耗費一兩年時間不是什麼新鮮事兒,9個月內審結458件“僵尸企業”破產案件,這對河南三級法院是前所未有的考驗。記者在採訪中了解到,橫在“僵尸企業”處置工作面前的有四大“攔路虎”。

首先是案件總量大。458家僵尸企業通過破產進行處置,佔到河南此次千家“僵尸企業”處置任務的40%,是河南全省法院2015至2017年三年審結的破產案件總和的兩倍多。

其次是時限要求緊。因破產案件的復雜性和特殊性,法律沒有明確規定審限,全國法院平均審理周期在一年以上,有的案件十余年仍難結案。在目前法院“案多人少”矛盾突出的情況下,要在9個月內審結400多起案件難度巨大。

另外是資產處置難。“僵尸企業”資產特別是土地、房屋的狀況復雜,大量存在產權不清,房、地權屬不統一、佔有使用情況復雜等問題,給資產處置變現帶來很大困難。

最后是風險隱患多。國企破產涉及債權審查、債務清收、職工安置、防止國有資產流失等諸多事項,關系各方利益。

“這批‘僵尸企業’賬面資產110億元,申報債務277億元,涉及職工8萬人,稍有不慎就可能引發重大金融風險和穩定風險。”河南省高院民二庭副庭長江長濤介紹。

【1】【2】【3】【4】
來源:人民網-河南頻道  2020年01月08日08:39
分享到:
(責編:黃莎、辛靜)
關注河南頻道微信平台關注河南頻道微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