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僵尸企業"活起來 河南盤活閑置資產57.78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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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高院 供圖

見招拆招 繁簡分流破解案件多

困難重重,怎麼破?

河南省法院見招拆招,繁簡分流提高審理效率。省高院出台破產案件繁簡分流機制指導意見,要求“無產可破”案件、其他簡單案件、普通案件和重大復雜案件分別在3個月、6個月、12個月、24個月內審結,強化破產審判審限意識。

對簡單案件快速審理。對同類型或同主管部門案件,採取集中裁定受理、集中同一合議庭審理、集中選定管理人、集中選定審計機構、集中公告的“五集中”方式統一推進﹔對符合條件的案件簡化終結程序,如“無產可破”案件,依法直接裁定宣告企業破產並終結破產程序﹔對法律未明確期限或期限有幅度空間的環節,如指定管理人、通知已知債權人、管理人進駐接管等,明確時限要求﹔採取電子化方式通知、公告、召開債權人會議,提高審理效率。通過快速審理機制,案件審理時間大幅縮短。封丘縣法院審理的封丘縣木材公司、封丘縣物資公司等5起“無產可破”案件,受理后15日內即審理終結。

對復雜案件重點突破。省高院要求各受案法院院庭長必須帶頭辦理“僵尸企業”破產案件,對資產情況復雜、職工人數眾多、社會影響大的案件,由院領導擔任承辦人或審判長,確保領導責任和直接責任“雙壓實”。在受理的458件案件中,383件由院庭長辦理,佔83.6%,工作協調推動的力度和效率明顯提升。

2019年上半年,省高院開展“僵尸企業破產案件百日攻堅”活動,對重大復雜案件挂牌督辦,幫助審理法院理思路、解難題。如濮陽市水冶水泥廠、鋼鐵廠破產清算兩案,由濮陽中院管轄,但企業所在地在安陽市,土地處置障礙多,溝通協調難度大,省高院多次協調,兩地法院多次對接,工作方案幾經調整,最終促成兩地政府達成土地收儲協議,解決了案件“攔路虎”問題。再如,鄭州中院審理的河南商貿集團有限公司破產清算案,資產情況復雜,僅股權就涉及20家子公司,評估價值3.48億元,省高院、省國企改革辦、鄭州中院多次就該案股權處置問題會商,在此基礎上形成破產財產處置方案和分配方案,第一次提交債權人會議即順利通過。

資產處置難?借助網拍加快處置進程

在案件辦理中,河南法院多措並舉快速處置資產。綜合運用網絡拍賣、線下拍賣、實物分配、平台公司收儲多種資產處置方式,促進處置效率和處置收益有機統一。

優先適用網絡拍賣。依托網絡拍賣平台,建立債權人自治、管理人負責、人民法院監督的破產財產網絡拍賣通道,對破產財產優先通過網絡詢價和網絡拍賣處置。共通過網拍處置評估價值8581.8萬元資產,成交價款6853萬元。

針對性適用線下拍賣。對不適宜通過網絡拍賣的資產,發揮拍賣行在尋找潛在買受人方面的專業優勢,借助拍賣平台處置資產23.8億元,變現14.9億元。如河南商貿集團的子公司股權,拍賣變現2.23億元﹔平頂山煤礦機械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和土地廠房設備,拍賣變現1.7億元。

以實物分配為補充。對同一順序僅有一位債權人且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其全部債權的,爭取債權人同意以實物分配方式清償。對債權人是破產企業關聯公司的,協調關聯公司同意受讓企業對外債權。如義煤集團伊川區域煤業有限公司破產清算案,洛陽中院協調債權人義煤集團以受讓破產企業134萬元對外債權的方式清償,大大縮短了分配進程。

以國資平台公司收儲為托底。對僵尸企業中手續不全、房地分離等瑕疵資產以及暫時難以處置的資產,由政府平台公司按評估價收購,共收儲資產16.9億元,其中瑕疵資產2.29億元,既加快了處置進程,又防止了國有資產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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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人民網-河南頻道  2020年01月08日0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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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黃莎、辛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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