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高院 供圖
府院聯動 多類難題“迎刃而解”
“僵尸企業”清理牽涉面較廣,如何確保各項工作順利推進?河南三級法院和各級政府聯動,大大提高了出清效率。
省國企改革領導小組和省高院針對工作中的實際困難反復研討,分別出台有關文件明確解決辦法。
針對“破產財產保全措施解除難”問題,省高院規定,破產審判部門可以直接裁定解除本院其他部門對債務人財產採取的保全措施或其他強制措施,對其他法院和其他機關不予解封的,逐級上報至省高院協調解決。
針對“社保和稅收債權申報認定難”問題,明確征管機關的申報義務,並將行政罰款、稅款滯納金、社保滯納金的認定納入法律程序,由受案法院出具裁定書予以處理,消除了征管機關的后顧之憂。
針對企業破產終結后“職工黨員管理、檔案管理難”問題,通過平台公司的設立或職能拓展一攬子解決。如安陽市政府採納安陽中院司法建議,成立安陽市國安企業管理服務有限公司,採用市場化方式處理破產企業的遺留問題。該公司負責26家破產企業黨建工作,公司黨委建立6個黨支部,管理黨員1000余名﹔與74戶破產企業簽訂托管服務協議,接收企業檔案92500盒,離退休職工和未安置人員3.6萬人,國安公司被譽為破產企業職工的“總工會”,黨員的“根據地”。 (王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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