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金水法院:深入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
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7月21日,金水法院多措并举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进一步提升司法水平,推动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
与辖区村委召开座谈 促进乡村治理
为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在实施乡村振兴和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加强基层防范化解纠纷力量,金水法院与马渡村、黄岗庙村、来童寨村两委召开“规范村规民约,促进乡村治理”座谈会。金水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春强,柳林法庭庭长贾威参加座谈会。
座谈会上,双方对三村村规民约进行详细梳理,法院建议将非诉纠纷解决机制纳入村规民约,更好地发挥促进乡村治理和服务美丽乡村建设的功能。村规民约作为村民自治的规章制度和依据,涵盖农业生产、社会治安、环境卫生、村民待遇等各个方面,对维护本村社会秩序、社会公共道德、村风民俗、精神文明建设具有积极作用,是基层治理的重要内容。金水法院将通过深入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继续加大人民法庭对村级工作的指导力度,增强村民法治意识,在纠纷化解过程中坚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具体实践,推动乡村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开展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培训 就地化解纠纷
为强化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推广应用,进一步提升人民调解员的法律素养,促进调解工作能力不断提升,金水法院在区兴达路办事处召开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工作培训会。辖区村委及司法所调解员参会。
培训会上,法院干警系统讲解了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的整体架构、主要流程、功能操作和应用前景,就深化多元化解纠纷解决机制,实现纠纷在线解决的重要性、必要性、迫切性作了说明,并就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对于节省办案时间、提高调解效率、在线解决纠纷的重要作用进行了详细解读。
本次培训对提高调解员熟练操作人民调解平台,加快推进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发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金水法院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通过邀请调解人员入驻等方式,将基层解纷力量集中到调解平台,推动矛盾纠纷“就地发现、就地调处、就地化解”,真正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切实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
发放调查问卷,收集居民“司法需求”
为深化“枫桥式人民法庭”“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不断提升人民法院队伍素质、审判质量和司法公信力,金水法院柳林法庭干警在金水区兴达路街道办事处姚店堤社区向群众发放“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活动调查问卷,进一步了解了群众对“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和“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活动的熟悉情况,广泛征求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认真听取群众司法需求,主动接受群众监督。通过发放调查问卷,向人民群众重点宣传了“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和“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活动开展情况,与群众面对面交流,倾听群众的心声,真正做到为民服务“送到家”。
下一步,金水法院将持续深入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工作,切实发挥人民法庭在诉源治理、服务保障乡村振兴、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具体实践,坚持调解贯穿办案始终,力争矛盾纠纷就地化解,为人民群众提供高效优质的司法服务,积极推动人民法庭在基层治理、乡村振兴工作中取得新成效。(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徐平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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