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会现场
人民网郑州1月28日电(肖懿木、常力元)“河南省冷链食品追溯系统(豫冷链)”运行一月,成效如何?记者从27日召开的河南省2021年冬春季疫情防控第二场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截至1月26日,全省累计在“豫冷链”追溯系统上传19.9万余吨进口冷链食品的相关信息,累计发放溯源码639万多个。
据省市场监管局二级巡视员刘波介绍,“河南省冷链食品追溯系统(豫冷链)”的基本工作原理对进口冷链食品参考人防行程码加贴物防追溯码,建设了“一平台、三端”,即一个区块链追溯平台,监管端、企业端、公众端三个端口。
一是区块链追溯平台。使用区块链技术对疫情防控食品的源头信息、交易信息、流通物流信息及终端消费信息进行分布式存储,进行加密防篡改,形成冷链食品追溯可视化、全景图展示。
二是监管端。根据汇集的全链条追溯信息、主体信息、产品信息,实现冷链主体管理、冷链食品追溯、综合分析展示、应急指挥调度等,一旦发现阳性样本能快速定位问题食品经营主体、贮存仓库、接触人员、运输车辆等信息,支撑快速处理处置与闭环监管。
三是企业端。企业端实现信息录入、赋码扫码流转等功能,通过链接河南省企业主体库、ORC图片识别等方式方便操作,企业可以在线生成购销记录查看库存管理。
四是公众端。公众端通过小程序扫一扫即可查看冷链食品全链条追溯信息,确保来源可靠、检疫合格、食用放心。
刘波说,根据相关要求,河南省现有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应于2021年1月5日前在“豫冷链”中完成用户注册,使用“豫冷链”如实上传库存冷藏冷冻肉类、水产品等进口冷链食品的来源、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核酸检测证明、预防性消毒证明、流向等追溯数据,并完成赋码工作。自2021年1月6日起,没有入境货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核酸检测证明、预防性消毒证明、“豫冷链”追溯码的进口冷链食品一律不得销售,消费者购买进口冷链食品实行实名制。
截至1月26日,全省共在“豫冷链”追溯系统注册激活用户26975家,累计上传追溯信息的进口冷链食品19.9万余吨(其中冷冻畜禽肉18.5万余吨,生鲜、冷冻水产品1.4万余吨),累计发放溯源码639万多个。与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追溯平台数据对接,基本实现了从海关进口查验到省内市场的贮存分销、生产加工、批发零售、餐饮服务全链条信息化追溯、全过程管理,确保“来源可查、去向可追”,一旦出现异常情况,能够“一键排查、迅速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