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郑州4月10日电(尚明桢)2020年,居民医药费用负担得到合理控制,力争县域就诊率达到90%、县域内基层就诊率达到65%左右……近日,河南省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指导意见》,以加快推进分级诊疗、实现有序就医,全面提升县域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意见》提出建立医共体,卫生服务覆盖生命全过程。根据县域内医疗卫生资源结构和布局,组建1—3个由县级公立医疗机构牵头,其他县级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成员单位的医共体。医共体要为辖区内居民提供覆盖生命全过程、满足健康生活需要、安全有效便捷可及的医疗卫生服务。
乡镇卫生院,是解决农村看病难,看病贵的重要环节。《意见》明确,要激发乡镇卫生院运行活力。严格落实公益一类财政保障政策,允许乡镇卫生院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自主决定内部绩效工资比例;在当年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和提取各项基金后的结余中,可提取60%以上用于增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可在奖励性绩效工资中设立全科医生岗位津贴、加班值班夜班补助、下乡补助、有毒有害补助等子项目;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收入中原则上不低于70%用于签约团队内部分配,用于签约团队内部分配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和全科医生岗位津贴纳入绩效工资总量管理,在绩效工资中单列。
《意见》还明确,对在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全科医生,结合工作条件、工作任务和服务年限等因素发放一定的岗位津贴,财政给予补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收入水平原则上不低于当地县级综合医院同等条件临床医师平均收入水平。3年内乡镇卫生院全部达到服务能力基本标准或推荐标准。
对村卫生室,《意见》要求,2020年将不低于45%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交由村卫生室承担,2021年起提高到50%,并依据考核结果给予相应的补助。
《意见》还提出,河南省要加强县域医疗中心建设,县(市)人民医院全部达到二级甲等水平,部分达到三级综合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充分发挥城市三级医院的帮扶带动作用,提升医共体牵头医疗机构服务能力与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