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出台嬰幼兒照護新政:孩子周歲前女職工每天哺乳時間不少於2小時
人民網鄭州2月20日電(王佩)嬰幼兒12個月之前,每天給予女職工不少於2個小時的哺乳時間﹔普惠托育入托價格(含餐費)實行最高限價﹔全日托、半日托、計時托、臨時托等多元化服務也將逐步實現……近日,鄭州出台《關於促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的實施意見》,將進一步減輕家庭生育、養育負擔。
《意見》明確規定,到2025年,鄭州全市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的政策體系基本健全,每個社區均建有不少於20個托位規模的托育服務機構,且轄區每千人口托位數達到6個。
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需要方方面面的支持和幫助。《意見》規定,鄭州市在全面落實“98天+3個月”的產假、護理假、育兒假的基礎上。嬰幼兒12個月之前,每天給予女職工不少於2個小時的哺乳時間。
值得一提的是,今后,鄭州市將把將生育假期的落實、女職工權益保障、母嬰設施配備等納入用人單位合法經營評價、享受稅費減免等各項優惠政策的評選條件。
今后,鄭州市將大力支持公辦機構發展普惠托育服務,各級政府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要帶頭單獨或聯合在工作場所或附近支持開辦普惠性的托育機構。同時,支持有條件的公辦幼兒園率先增設托班,推進幼托一體化,逐步引導更多的普惠幼兒園舉辦托班。支持工業(產業)園區、用人單位等利用自有土地或設施新建、改擴建托育服務設施。
普惠托位要向社會開放提供。各類托育機構托位設置規模原則上不超過150人,根據需求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計時托、臨時托等多元化照護服務。
新政規定,普惠托育入托價格(含餐費)實行最高限價,最高限價根據全市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居民收入水平、財政補貼標准、機構運營成本及合理利潤測算后,統一發布,並適時調整。
今后,嬰幼兒照護服務工作將納入全市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將各有關部門、各開發區、各區縣(市)年度目標任務列入民生實事專項績效考核目標,納入全市綜合考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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