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鹤山区强化矛盾纠纷调解指导构建多元化调解机制
2022年8月22日,鹤壁鹤山区人民调解中心召开婚调委婚恋家庭矛盾纠纷分析研判化解商讨会。区司法局,区妇联,公安,法院,检察院,相关乡镇(办事处)、村居妇联主任,区法律援助中心,婚恋纠纷调解员,心理咨询师等20人参加会议,先后研判了近期发生的三起婚姻家庭纠纷。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婚恋纠纷调解员和心理咨询师围绕三起婚姻家庭纠纷,研判分析当事人心理诉求,提出化解矛盾的途径和措施,公安、法院、检察院围绕三起婚恋纠纷从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角度就留存证据、依法处理、法理融合、调解化解进行了指导。通过对三起案件“解剖麻雀式”的认真分析研判,既推进了矛盾纠纷的调解工作,摸索探讨解决婚恋纠纷的模式、方法,也对从事婚恋纠纷的人员进行了培训,为多元化化解矛盾纠纷蹚出了新路。
今年以来,鹤山区司法局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以“三零”平安创建为牵引,聚焦矛盾纠纷类型多样化、内容复杂化等实际情况,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牵头抓总、指导职能,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工作机制,加强诉解、警调、检调、访调“四调对接”,强化行业调解和诉前调解联动,在法律援助和心理咨询的帮助下,构建多元化矛盾纠纷大调解格局,不断增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合力,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大调解工作新格局。
——突出一站式工作模式,彰显多元化调解优势。一是加强调解阵地建设。今年投资65万元将区人民调解中心迁建新址,配备专职工作人员6名,实行实体化、日常化运作。并从14名专职人民调解员中选树4名工作成效突出的专职调解员,在调解中心悬挂以个人名字命名的调解工作室,打造鹤山调解工作品牌。二是集中受理,统一办理。对群众到区人民调解中心反映的矛盾纠纷,由调解中心统一受理,根据矛盾性质、调解优势、配合程度指定调解员调解和相关部门人员配合。实现群众“只进一门”即可调解矛盾,让群众少跑路。三是定期督导,跟踪督办。针对发现的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工作人员建立《鹤山区人民调解矛盾纠纷督导工作台账》,每周通过实地、电话、会议、工作函的形式督导调解工作进展,使矛盾纠纷事事有人管、件件有回音,促进调解工作落到实处。
——强化矛盾调解协调机制,建立无缝衔接工作格局。一是关口前移发挥好调解中心指导协调作用。区人民调解中心在加强对全区矛盾纠纷指导的基础上,主动担当,关口前移,牵头做好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的组织协调,综合发挥成员单位优势,促进调解工作开展。二是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服务资源在人民调解中的作用。区人民调解中心在排查发现矛盾纠纷后,及时协调律所提前介入,为矛盾调解提供法律法规支撑,以法律法规为依据列出合理费用清单,降低矛盾纠纷双方不切合实际的过高诉求,促进双方达成和解。矛盾调解期间,根据调解需要为双方当事人提供公证、仲裁、司法鉴定等工作指引,有效推动调解工作进展。对调解不成的,法律援助及时介入,提供法律服务、帮助,有效引导进入诉讼程序。确保调解全周期、全时段,矛盾纠纷有人管、有人问,减少和预防事态扩大。三是建立研判会商工作机制。整合协调乡镇街道、村(社区)、公安、法院、检察院、司法所、行业性调解委员会、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所(以下简称“律所”)调解资源共同进行研判,分析矛盾原因,找准问题症结,提供解决矛盾的法律政策依据,形成了人民调解工作合力,为成功调解矛盾纠纷奠定了坚实基础。
——人民调解融入社会治理,筑牢维护稳定坚实防线。一是强化矛盾纠纷协同预防。矛盾纠纷发生的原因多种多样,若不采取提前预防措施,问题会层出不穷。必须加强协同预防,亡羊补牢,堵塞漏洞。三起婚姻家庭纠纷中的蒋某某家暴案件,就因为女方参与传销导致家庭财产受损产生矛盾纠纷。为此,调解员及时将问题线索向市场监管部门报告,从而遏制了辖区传销案件的发生。二是强化部门依法处理职责。矛盾纠纷在进入人民调解程序前,大部分案件也向其他部门进行过反映,因当事人爱面子、保全家庭等种种原因未能依法处理到位,致使矛盾升级,因此强化部门职责,依法严肃处理,进行强有力的震慑,对预防矛盾纠纷的恶化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为此,调解员积极做当事人工作,鼓励其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同时加强与处理机关的联系力度,依法严肃处理违法行为,保护当事人人身权益。三是强化矛盾纠纷分流管控。矛盾纠纷建立在当事人双方自愿的基础上,不是100%都能调解成功。为防止个别矛盾纠纷事态恶化,酿成重大恶性事件,对调解不成的矛盾纠纷,区调解中心建立分流管控工作机制,将未成功调解的案件以《鹤山区矛盾纠纷工作提示函》的形式书面通告乡镇街道综治中心和信访部门纳入管控范围,确保矛盾纠纷不失控漏管、不恶化。(鹤壁市鹤山区委宣传部 陈亚楠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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