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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县:加强队伍建设  提升履职能力

2022年07月06日15:43 | 来源:人民网-河南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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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队伍建设是做深做实做细巡察工作的关键,要多措并举全面提升巡察干部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五届县委巡察工作决策部署上来。”7月5日,鲁山县委巡察办主任王永杰在十五届县委第二轮巡察总结会上说。

据悉,为进一步提高巡察干部政治素养、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鲁山县委巡察机构紧紧围绕“政治过硬、业务高强”的要求,通过注重人才储备,深化教育培训,强化监督管理等措施努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工作担当、作风务实、纪律严明的巡察干部队伍,为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夯实基础。

注重人才储备,凝聚合力。坚持专兼结合,把巡察作为发现、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平台,通过明确标准,严格审核,从组织、纪检、审计等部门和各乡镇推荐思想觉悟高、政治纪律好、业务能力强的600余名干部充实到人才库,并根据专业特长细分为组织、纪检、政法、审计、财税等5个子人才库实行动态管理。每轮巡察,充分考虑巡察干部的专业特长、工作经历等,科学搭配,有效整合,力求每个巡察组人员组合效能最大化。

深化教育培训,以学促行。巡前,结合每轮巡察工作重点和巡察对象的特点,利用2-3天时间组织巡察干部培训学习,为巡察进驻充足电、备足料。巡中,结合巡察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开展具体的专项培训,做到在巡中干、在干中学。巡后,坚持每周定期开展集中学习,使全体巡察干部不断提高精准发现问题、认真分析问题、如实报告问题的能力。今年以来,通过利用工作例会、巡前培训、组务会、集中培训等形式,开展集中学习20多次,累计参加学习300余人次。

强化监督管理,严格考评。每轮巡察期间,在各巡察组成立临时党支部,把党的领导、党的建设贯穿于巡察工作全过程。制定巡察机构“三个工作规则”,进一步明确职能职责,规范履职用权行为。加强对巡察干部的考核评价,在每轮巡察结束后,由巡察组及时对抽调干部的工作情况作出鉴定。(鲁山县委宣传部 马路 韩亚磊供稿)

(责编:辛静、徐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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