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政法英模】
董王超:小法庭办理的都是“天”大的案件
个人简介:董王超,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法学学士,2006年9月考入罗山县人民法院工作至今,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办公室副主任、龙山人民法庭庭长,2019年5月至今任该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一庭庭长。
董王超创新运用“枫桥经验”化解矛盾纠纷,审结各类案件1500余件,无一错案和信访投诉,被群众誉为“放心庭长”。他精于审判实务研究,曾参与出版法学著作1部,发表各类理论文章30余篇,学术总字数50余万字,是河南省首批“全省审判业务专家”。先后获评全国模范法官、全国优秀法官、人民法院党建工作先进个人、河南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等,荣立个人二等功1次,个人三等功2次。2021年7月1日,作为全国法院系统的14名先进模范人物代表之一,受邀参加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系列活动,并现场观礼。
报告摘录:
2021年,正值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回望百年,波澜壮阔,人民的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赶考路上,法官是书写公平正义的答卷人,肩负着特殊的使命和担当。
想要跟大家分享的是,今年7月1日这天,作为全省法院唯一的一名法官代表,我受邀参加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系列活动,并现场观礼。虽然已经过去了4个多月,但回想起当时的一幕幕,我依然心潮澎湃。
作为一名党员,作为一名人民法官,我想,我无愧党的培养,无愧于头顶的天平。
小法庭办理的都是“天”大的案件
我在人民法庭工作了5年,担任的是信阳市罗山县法院龙山人民法庭庭长,可以说,这是距离人民群众最近的地方——子女不孝了,老人拄个拐杖就来怒骂;夫妻吵架了,抱着小孩就来法庭哭闹……基层的案子都不“大”,但法庭虽小,事关基层治理;案件不大,事关基层稳定。
一个小案往往在一个家庭,就是一件“翻天”的大事;案件堆在法院是一堆纸,但是,堆在老百姓心中可能就是一座山。
司法为了人民、心中装着人民,遇到不同的案件,要因人施策,用“智慧”办案,真正实现案结事了,这是我一直坚守的理念。
我记忆中有这样一起案件,马某诉所在村委会的土地承包纠纷案。马某原本承包村里35亩的河滩地,因种种原因承包期没满,土地就被收回,另承包给他人。马某先后持续多年信访,问题一直没有得到妥善解决。
由于双方争议较大,案件调解陷入僵局。这时,考验的就是法官的耐心和细心。
通过多方走访、了解,我决定将马某80多岁的老父亲作为“突破口”,多次上门,与老人唠家常、摆事理。在取得理解后,乘机再劝说该土地的现承包人,也给予合理的补偿,矛盾迎刃而解。
拿到赔偿款后,马某激动地对我说:“15年了,终于有了公正的说法,以后有啥事,我都听你的!”现在,马某逢年过节都会给我发祝福信息,遇到法律问题,也都会找我咨询,一个“老上访户”变成了法律“宣传员”。
记得有一年春节期间,一对结婚不到3个月的小夫妻来到法庭闹离婚,原因是男方没有兑现,婚后在县城买房的承诺。
我心里一盘算,双方结婚时间不长,也没有根本性的矛盾,只要方法得当,法官也能当“红娘”。审理该案时,我特意将开庭时间定在2月14日,并叮嘱男方,要准备好情人节的礼物。
开庭后,我提出了一个符合年轻人价值观的调解方案,女方态度开始转变,但碍于情面,就是不愿撤诉。这时,我连忙提醒男方,拿出事先准备好的一束玫瑰花,双方和好如初。如今,小家庭和和美美,小日子过得红红火火。
“让胜诉方服气,不是能耐,让败诉方也服气,才是本领。”
“你这么年轻,真是庭长?”
谁说基层的庭长,就不能是年轻一代?谁说在田间地头,就不能做好理论研究?青年法官,既要传承“工匠精神”,身体力行办好每一起案件,让胜诉方服气,不是能耐,让败诉方也服气,才是本领;青年法官还要创新工作方法,扎根基层广阔天地,也会大有作为。
2018年8月,我办理一起农民工拆旧房、被砸死亡的案件。一边是悲愤的死者亲属,另一边是被砸断了一条腿的包工头,双方都情绪激动、互不相让。他们争议的关键是,包工头和死者是否存在雇佣关系?如果不查清事实,案件根本无法处理。
为了处理好这个棘手的案件,我决定让意见最大的包工头一方,和我们一起调查取证,让他见证我的办案过程,打消不必要的顾虑。
当天下午,时值高温酷暑,我带着工作人员和包工头的父亲李某一起驱车,分别前往三位证人家中调查案件事实。
李某一路上不断的指责埋怨死者一方,到达目的地后,他也怕热,不愿下车,躲在车里吹空调。
车外炙热如火,我和工作人员展开调查,不一会就汗流浃背、全身湿透。调查结束后,已到夜晚九点,李某亲眼看到了我的工作作风,感受到了我的辛劳和务实,牢骚之语渐少,对我的工作也给予充分的理解和配合。
最终,我依法对该案作出判决,双方都没有上诉,并主动履行了判决义务。
一个案件的判决,影响的是双方当事人,但判决背后的法律问题,引导的或许是整个法治社会的进程。
为了让每一起案件中,蕴含的公平正义,让更多的人看到,我一直坚守着传统民事法官的坚韧和朴实,是最接地气的“下里巴人”,但我也痴迷于理论研究的“阳春白雪”,立志成为“司法改革燃灯者”—邹碧华那样的法官,睿智而博学。
深夜黄灯下,埋首故纸堆。
忙完一天的工作,我会及时总结审判工作中的经验教训、观点思路,并致力于成果转化。近几年,我先后参与编写了法学专著1部,发表理论文章30余篇,学术文章总字数达50余万字。2018年,被授予了首批“全省审判业务专家”称号,是当时全省唯一一名在人民法庭岗位工作获此称号的法官。
记得有记者朋友对我说,董法官不仅能铁肩担道义,还能妙手著文章!
如今,我也是,早早有了白头发,老百姓再也不会觉得我“太年轻”。
让涉军维权“信阳模式”落地生根
法院在护航革命老区进程中,也有一张响亮的名片,那就是被最高法院院长周强赞誉的涉军维权“信阳模式”,这不仅是法院系统的一张名片,更是全省、甚至全国政法系统的一张名片。
2019年,我被调整到罗山县法院民一庭工作,如何擦亮“信阳模式”这张名片,成了我的心头大事。为深化发展“信阳模式”,我跑遍了罗山所有涉军单位,并对全县的13个主要的红色革命遗址和烈士纪念设施,进行了登记造册。在上级法院的支持下,我组织牵头推出了“八项”涉军维权联动工作机制,在实践中创新,将司法保护的范围,由现役军人,延伸到退役军人,由对人身权、财产权的保护,拓展到对红色遗址遗迹的保护,再深化到对红色文化、大别山精神的保护。此外,我们还设立了全省法院首个红色革命遗址司法保护基地,让“信阳模式”真正在罗山落地生根。
伟大来自于平凡。我只是河南法院队伍中普通的一员,但也正是平凡如你我的河南法院人,公正、高效、廉洁、为民,才能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才能让基层的人民群众在整个法治河南的建设中幸福守望。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远,让我们为法治河南建设高质量发展,奋力贡献自己的那份光和热!让人民群众坚信,有公平正义在,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就在!(张毅力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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