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敬 缅怀 前行
——郑州公安机关举行烈士纪念日活动
人民网郑州9月30日电(徐驰)弘扬英模精神,激励警心斗志。9月30日是第八个国家烈士纪念日,郑州公安机关在市公安局警察训练部公安英烈纪念园隆重举行烈士纪念日活动,深切缅怀英勇牺牲的郑州公安英烈。全市公安机关150余名领导干部、党员民警和公安烈士遗属代表参加活动。
上午11时,纪念活动在庄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声中开始,4名礼兵缓步向前摆放花篮,民警子女代表向公安英烈敬献鲜花,全体民警脱帽默哀。随后,特警队员行鸣枪礼向公安英烈致敬,全体民警现场重温《人民警察入警誓词》。伴随着《中国人民警察警歌》,参加仪式的全体人员手捧菊花,依次瞻仰公安英烈纪念墙,追忆英灵、寄托思念。
和平年代,公安队伍是一支牺牲最多、奉献最大的队伍,每一份岁月静好的背后,都有一批批公安民警的负重前行。王立新、胡春岭、任长霞、王玉荣、樊树锋……一个个熟悉的名字、一段段感人的故事,他们的忠诚信念、使命担当、无私奉献,是郑州公安精神的真实写照。
王立新、胡春岭烈士,生前系郑州市公安局金水分局刑侦大队大案中队指导员和经八路派出所民警。1999年5月24日金水辖区发生了一起抢劫杀人案。5月26日,两位同志在与单位民警一起参加该案排查和巡逻盘查时,发现两名可疑人员,王立新在上前盘查时,被小个子青年用衣服包裹着的手枪射中腹部,抢救无效英勇牺牲。此时,正在周边盘查的省公安专科学校实习生沈钦睿、叶绿和正在红专路口盘查的胡春岭等同志,听到枪声,不顾安危,迅速上前围堵,在多人被射倒的情况下,胡春岭奋不顾身将小个子歹徒拦腰抱住,后被歹徒甩开,开枪射中英勇牺牲。这次抓捕中,有3名同志英勇牺牲,多名同志光荣负伤。1999年5月28日,王立新、胡春岭与沈钦睿被河南省人民政府追认为革命烈士。同年5月30日,王立新、胡春岭与沈钦睿、王亚宇、叶绿等四名同志被公安部授予全国公安“二级英雄模范”称号。
一级英模任长霞,女,1964年2月生,1983年毕业于河南省人民警察学校,生前系郑州市公安局登封市局党委书记、局长。2004年4月14日20时40分,在侦破“1.30”案件从郑州返回登封途中突遇车祸,不幸牺牲,年仅40岁。任长霞生前先后任预审科科长,市公安局法制室任副主任,技侦支队支队长,市局打击黑社会势力行动队副队长。2001年4月调任登封市公安局局长,成为河南省公安系统的第一位女公安局长。她多次深入虎穴,化装侦察,破获了一系列大要案,被誉为警界女神警。荣立个人一等功、二等功各一次,三等功四次,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中国十大女杰、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优秀人民警察等荣誉40余次。2004年6月,公安部追授任长霞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称号。
一级英模王玉荣,女,1961年11月生,中共党员,生前系郑州市公安局正处级调研员。1996年12月18日在处置郑棉五厂幼儿园劫持人质案中,临危不惧,当场击毙歹徒,成功解救28名儿童和2名幼师,1996年12月被公安部授予“一级英雄模范”称号。2009年3月14日因病去世。王玉荣生前,曾先后担任郑州市公安局副县级侦察员、禁毒支队副支队长、管城分局副局长、中原分局副局长、郑州市公安局正县级侦察员等职务。1997年3月被授予“全国三八红旗手”称号和“五一劳动奖章”,同年,荣获首届“全国杰出青年卫士”称号,1998年3月荣获“中国十大女杰”“中国青年五四奖章”等荣誉称号。
二级英模樊树锋,男,1981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生前系郑州市公安局东风路分局民警。自2005年参加公安工作以来,樊树锋始终扎根基层一线,爱岗敬业、忠诚履职,顽强拼搏、无私奉献,在多个岗位上都取得了突出成绩。在特警支队工作期间,他英勇无畏、敢打敢拼,先后参加北京奥运安保、汶川地震救援等重大安保任务,在血与火、生与死的考验中奋不顾身、冲锋在前,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民族团结、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出了突出贡献。从事社区警务工作后,他敢于担当、真抓实干,严密防范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妥善调解化解矛盾纠纷,满腔热情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赢得了辖区群众的广泛赞誉。曾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获嘉奖三次,多次受到上级公安机关表彰。2020年2月19日,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因过度劳累突发脑溢血不幸牺牲在工作岗位上,年仅39岁。2020年3月被追授为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称号。
郑州公安全体民警将在英模精神的感召下,进一步筑牢政治忠诚、牢记初心使命、认真履职尽责,全力确保省会郑州社会大局持续稳定,更好地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新时代使命任务。
纪念活动结束后,市公安局党委班子成员与前来参加活动的公安烈士家属代表亲切交谈,对他们长期以来关注支持郑州公安事业发展表示衷心感谢和诚挚慰问,并向他们发放了慰问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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