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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脸上挂满笑意

——洛宁县司法局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系列活动

2021年07月08日10:56 | 来源:人民网-河南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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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走深、走实、走细,不断提高全县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洛宁县司法局开展了“我为群众办实事”系列活动。

法律援助惠民生

“您好,请问这里是洛宁县法律援助中心吗?我们是陕西省镇巴县的,想请你们帮忙解决一起工伤赔偿纠纷案,当事人二级伤残、高位截瘫……”

5月份,洛宁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迎来两位远道而来的客人。群众利益无小事。了解到当事人杨某某因工伤现生活无法自理,其父亲又身患癌症,生活已难以为继的急迫窘境后,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吴晓锋同志不敢懈怠,冒着酷暑多次到洛宁某公司协商赔偿事宜。最终在多方努力下,该公司把40万元赔偿款打进了当事人杨某某的账户。

公共法律援助中心始终以“扶弱救困、造福人民”为根本宗旨,对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当事人免费提供法律服务,把群众的小事当成自己的大事,实实在在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截至目前,洛宁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30件,无偿为困难群众指派律师提供免费法律服务,获得群众一致好评。

此外,为进一步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有效解决退役军人法律援助服务需求,营造尊军崇军社会氛围,洛宁县司法局专门成立了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工作站。

公证服务解民忧

近日,刘某到洛宁县公证处称其丈夫去世,留有遗产需要继承。经过审核后,洛宁县公证处及时受理,并安排工作人员开展核实工作。在到洛宁县颐养院上门核实过程中,公证处主任梅伟杰同志发现申请人曾经是建档立卡贫困户,鉴于这一实际情况,洛宁县公证处决定为申请人刘某免除公证费用。

洛宁县公证处坚持为高龄、残疾等弱势群体开展上门公证服务,为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户减免公证费用。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截至目前,共开展为民办实事167件,接受群众咨询500余人次,切实增强了群众的获得感。

洛宁县公证处还在五一期间开展了为县级(含)以上劳动模范“公证公益服务周”活动。

安置帮教暖民心

“这么大热天的,还亲自把金某某送回来,真是辛苦你们了!谢谢......”安置帮教对象金某某的家属说。

洛宁县司法局基层股接到郑州市监狱来电,户籍地为洛宁县东宋镇大宋村的金某某将于5月27日刑满释放,鉴于其前科次数较多,将由监狱狱警送回。

东宋司法所负责人立即联系郑州市监狱,详细询问金某某前科详情、狱中表现以及家属信息等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安置帮教方案,建立重点人员帮教档案,成立帮教小组,确定帮扶责任人,落实帮教措施。同时,提前通知大宋村村委和金某某家属,安排接回事宜。

5月27日,大宋村村委、东宋司法所以及帮教对象家属将金某某顺利接回家中。帮教对象金某某感激地说,一定会尽早融入社会、重拾生活信心,成为一名对社会有用的合法公民。

悠悠万事,民生为大。“我们将继续坚持民意导向,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贯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始终,把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党和人民的忠诚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去,以实干笃行书写为民服务的新篇章。”洛宁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正学同志表示。(洛宁县委宣传部 韦萃萃供稿)

(责编:侯琳琳、徐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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