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现场。王佩摄
人民网郑州5月1日电(王佩)4月30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南曹人民法庭召开全省人民法庭工作观摩座谈会,各中院负责人民法庭工作的民事审判庭庭长、全省开展专业化审判的人民法庭庭长共计100余人齐聚一堂,共同探讨。
人民法庭作为基层法院的派出机构,是人民法院“基层的基层”。基层工作做得好不好,关键看人民法庭工作开展情况。座谈会上,全省法院17名人民法庭庭长围绕各自人民法庭在专业化职能调整和参与市域社会治理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以及下一步的工作打算,作了主题交流发言。
河南省人民法庭工作如何干?省法院副院长史小红在会上提出以下要求:
加强人民法庭工作的组织领导。各中院要高度重视人民法庭工作,尽快谋划督促,与辖区基层法院一起逐个研究辖区基层法院的人民法庭工作,提出具体的工作方案。基层法院要抓好落实工作,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时限。
加快推进人民法庭专业化审判。各地要结合工作实际,加快推行城区(城郊)人民法庭专业化审判;其他人民法庭有条件的,也可以探索推行专业化审判。在选择专业化审判方向时,可以因人、因地设定专业方向,体现针对性。
积极参与市域社会治理。胸中有大局,脚下有方向。人民法庭要突出基层特点,推动“枫桥经验”由乡村治理向城镇社区治理延伸。要在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加强与乡镇政府、派出所、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等组织联动,推动矛盾纠纷快速化解,做人民群众的贴心人。要加强对当地涉诉矛盾纠纷特点和规律的分析,定期向当地党委政府报告。要灵活运用公开宣判、以案说法、法治进社区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法治宣传。
做好人民法庭建设工作。要以党建为引领,优化人力资源配置,确保人民法庭的审判力量与其业务相匹配,在职级晋升、生活保障等政策上向法庭人员倾斜。要切实解决好人民法庭的办公场地建设问题,加强信息化建设,为人民法庭履职增效提供物质条件。
加大培树人民法庭工作先进典型。各地要不断培养、挖掘先进典型,发挥“头雁效应”,激发人民法庭工作人员的干事热情,推动人民法庭工作不断发展,以优异成绩为建党100周年献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