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鲁山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请问您对援助律师的工作是否满意?”“满意,真的太谢谢你们了,多亏你们,俺的赔偿款才能及时到位!”2月2日上午,鲁山县下汤镇的王某接到鲁山县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宋东晓打来的回访电话时连连称赞。
2020年,鲁山县司法局聚焦农民工权益保障,采取得力措施,全力做好法律援助工作,努力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为他们撑起一片蓝天。
积极开展法治宣传。该局深入乡村、社区、企业等进行法律援助宣传,并利用局微信公众号、鹰城掌上12348等平台进行宣传,为农民工普及法律知识、答疑解惑,重点加强对法律援助范围、条件、申请程序、援助形式等宣传,使广大农民工知道如何方便、快捷申请获得法律援助。
优化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优化农民工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等案件的“绿色通道”,简化申请程序,涉及群体性案件实行多人同时办理,做到“当日受理,当日指派律师办理”。外地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时,如情况特殊、紧急的,可先予以援助,后补办相关手续。
创新法律服务形式。推行“指派制”和“点援制”相结合的法律援助工作机制,充分满足农民工挑选律师的主观意愿,大力提高农民工对法律援助的满意度;加强与各法律服务机构、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室及劳动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拓展农民工法律援助的申请渠道,加大群体性诉讼案件办理力度,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指派业务能力强、办案经验丰富的援助律师代理农民工案件,充分运用和解、调解等多种方式,解决农民工维权问题,确保农民工获得高质量的法律援助服务;实行案前告知、案中监督、案后回访等跟踪督查机制,督促承办律师及时认真办理案件,对群体性讨薪案件指派专人全程跟踪了解办案的进程,确保农民工合法权益得到有力维护。
2020年,鲁山县法律援助中心共提供法律咨询3000余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957件,其中办理涉及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57件,受援农民工57人,帮助农民工挽回经济损失74.38万元。(鲁山县委宣传部 马路 王新华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