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军福
去年,我省组织20个乡村振兴示范县党委主要领导赴赣浙学习考察。在江西横峰县,几个村庄走下来,有个细节让人印象深刻:村里出面为大家讲解的,不是村支书、村主任这些村干部,而是村民理事会、乡友促进会的成员。原来,这是当地创新探索的乡村治理新模式,通过成立理事会、促进会,充分发挥乡村基层组织的核心作用,让群众广泛参与治理。
治理有方,才能治理有效。省委十届十二次全会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在乡村振兴上走在全国前列。如何走在前列?治理有效是重要保障。时下,在乡村治理上,有的同志思想上还存在误区,工作做得不够实不够细。比如,该管的不管,该放的不放,说起治理,就是“一禁了之”,说起“放权”,往往撒手不管。这些治理乱象,说到底还是新发展理念没有贯彻到位。
进入新时代,对乡村治理提出更高要求,呼唤我们用新发展理念来引领乡村振兴之路。邓州探索实施“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找到了乡村治理现代化的“金钥匙”;武陟村村成立专项协商组,开创了“民事民管、民事民办”的新局面。这些好经验好做法以适宜的方式在各地“生根发芽”,给我们以启迪:坚持共享发展理念,充分激发群众活力,形成人人参与、人人共享的良好局面,才能走好乡村善治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