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郑州1月15日电(于思远)15日,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2021年1号通告,1月20日起,凡郑州市域进口冷藏冷冻肉品和水产品须进集中监管仓接受监管。
据悉,实施集中监管在郑州惠济区、中牟县各设立一个“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以下简称:集中监管仓),凡进入郑州市域的进口冷藏冷冻肉品和水产品,在储存、加工、销售前必须进入集中监管仓进行集中检测、集中消杀、集中存储、集中赋码。提前进行报备进口冷藏冷冻肉品和水产品生产经营者按照“就近、便捷”原则,自行选择货物拟进入的集中监管仓,提前24小时通过“郑冷链”或“豫冷链”追溯系统(以下简称:追溯系统)进行报备,如实填报经营者及供货商名称或姓名,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食品名称、种类、数量,运输单位(车辆)、到货地点、预计到达时间,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运输途中严禁与其他非进口物品混装混放。
通告中提到,自2021年1月20日零时起,郑州市从事进口冷藏冷冻肉品和水产品储存、销售、加工的经营单位,须查验《郑州市进口冷链食品监管仓出库证明》、追溯系统食品安全追溯码。食品生产经营者在2021年1月20日零时前购入的进口冷藏冷冻肉品和水产品,应按照有关规定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报备,查验进口货物海关报关单、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预防性消毒证明、核酸检测证明,对内包装进行消毒,对最小销售单元赋追溯系统食品安全追溯码。
此外,自2021年1月20日零时起,未经郑州市集中监管仓集中检测、集中消杀、集中赋码的进口冷藏冷冻肉品和水产品,一律不得储存、加工、销售。对违反本通告规定,未提前24小时报备、不配合集中监管、不进入集中监管仓检测消毒、不赋追溯系统食品安全追溯码、不索证索票、不亮码销售、不按要求如实填报信息、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的生产经营企业,一律停业整顿;违反法律法规的,依法予以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集中监管仓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郑州市进口冷链食品惠济区集中监管仓
地址:郑州市惠济区绿源路3号(中原四季水产物流港)
联系人:张浩
联系电话:
0371-86667777 ;19137143426
二、郑州市进口冷链食品中牟县集中监管仓
地址:郑州市中牟县万洪路7、8、9号(河南万邦国际农产品物流园)
联系人:仓国强
联系电话:0371-62262131、62262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