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张某某的出境记录显示的目的地与你室认定的目的地不一致,需要补证;同行人员只有出境记录,没有出行目的等相关情况说明……”8月11日,河南省鹤壁市山城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邓琦向第四纪检监察室办案人员反馈案件中存在问题,并现场列出问题清单,要求对照清单逐项补充完善后,再提请常委会审议。
今年以来,区纪委监委把案件质量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生命线。采取“问诊”办案模式,案件审理室在严格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规”要求,对案件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程序手续等进行全方位审核。同时,坚持“一案一反馈”,即每审理一个案件,开出一份问题清单,及时向执纪审查部门进行反馈,做到“面对面反馈、一对一答疑、实打实整改”,防止案件“带病”上会。确保每起案件、每个环节都经得起检验。
截至目前,区纪委监委机关立案50件,移送审理30件,案件审理室共审结案件22件,发出问题清单22份,提出反馈意见113条,纪检监察室整改问题113个。(鹤壁山城区委宣传部王欢 耿非凡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