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郑州8月10日电(于思远)今年起,郑州市专业技术人员初级职称均通过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平台申报,实现网上申报,网上审核。日前,郑州市印发《关于做好全市初级职称评价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较以往相比,今年的初级职称评定,将有新的举措。
变化一:档案代理人员 通过本单位申报初级职称
根据《通知》,郑州市市直单位(高校除外)初级职称评价工作,由郑州市人社部门负责。各县(市、区)初级职称评价工作,由县(市、区)人社部门负责。高校初级职称评价工作由高校自主开展。
需要注意的是,郑州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不再负责其档案代理人员的初级职称评价工作,其档案代理人员均通过本人工作单位申报初级职称。
变化二:职称评价 不受户籍地域等制约
初级职称包括“员”级和“助理”级两个级别,均实行考核认定的评价方式。
初级职称评价,将进一步打破户籍、地域、身份、档案等制约,在郑州工作满3个月且与用人单位(含在郑州域内注册的中央驻郑单位以及省外分支机构)签订了聘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单位注册所在县市区),均通过本人工作单位申报初级职称。
评价条件 进一步明确
《通知》对初级职称的“员”级和“助理”级评价条件进行了明确:
“员级”职称评价条件为,学历、工作年限应符合:中专或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要求: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并承担本专业一般性技术工作,能够切实履行专业技术岗位职责和义务。
“助理级”初级职称评价条件为,学历、工作年限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硕士研究生毕业,并参加工作;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大学专科毕业,员级职称聘任满2年或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以上;中专毕业,员级职称聘任满3年或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以上。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要求: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技术知识,具有承担本专业技术工作的能力,能胜任和履行专业技术岗位职责。
此外,凡国家已实行统一考试的职称系列或专业(卫生、经济、会计、审计、统计、出版、翻译、计算机技术与软件资格),初级职称不再考核认定。
同时,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工作需要或个人原因,转换职称系列或专业,应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按照现从事专业申报考核认定初级职称,专业技术工作年限时间可连续计算。
按季度进行申报
初级职称申报原则上按季度进行。市直单位申报时间为3月、6月、9月和12月的1日至25日。各县(市、区)可结合实际合理安排申报时间。
此外,从2019年起,全省实行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制。申报人不通过工作单位申报而是跨地区、跨单位申报职称,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程序要求推荐申报人员,申报材料有不实或者隐瞒,以及其他违反职称政策规定等情形,均属违反诚信承诺制。对违反诚信承诺制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取消申报人申报资格、撤销已取得的职称,同时对用人单位和个人通报批评,追究责任,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建设档案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