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就是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巡察效果好不好,关键要看整改落实,必须杜绝‘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必须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必须确保巡察整改有力有效。”近日,濮阳市委书记宋殿宇在市委书记专题会议上,对巡察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市委书记专题会议听取巡察情况汇报,市委主要领导就巡察整改提出具体意见,这是濮阳市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强化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的有力举措。自七届市委首轮巡察工作启动以来,这样当面点人点事点问题的做法一轮不落。
巡察发现问题不整改,比不巡察的效果还要坏。为推动巡察整改落地落实,濮阳市探索建立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报告向党政分管领导通报及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通报的“双通报”制度,党政分管领导参加巡察情况反馈会、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双会议”制度,党政分管领导对被巡察党组织整改方案和整改报告进行审核签字的“双签字”制度,着力实现市、县被巡察单位在集中整改期问题全部整改到位的“双清零”制度。以制度体系自上而下传导压力、增强动力,为整改落实打稳了基础、扎牢了“笼子”。
“过去,巡察组发现问题‘前半篇文章’,巡察办抓整改落实‘后半篇文章’,发现的问题线索则移交给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大家分工明确,但监督合力不够。而且被巡察党组织整改情况往往通过集中整改期间书面报送进度、集中整改期后报送整改报告来认定,使得整改效果大打折扣。”濮阳市委巡察办主任赵建国说。
为破解这一难题,濮阳市建立起市委巡察机构、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三方联审联评”制度,集中整改期间由三方对被巡察党组织专题民主生活会材料、整改方案、整改报告等重要材料进行审核,集中整改期结束后对整改成效进行评估,确保了整改实效。同时,联审联评结果由市纪委监委各监督检查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和市委组织部有关科室共享共用,便于开展日常监督,真正打通了巡察机构、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有序衔接、互为补充、协调一致的整改监督链条。
在“三方联审联评”制度的作用下,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出台制度,明确部门职责、量化问责办法,构筑起污染防治“四梁八柱”责任体系;市发改委成立县区“双替代”工作指导服务小组,提前一年完成清洁取暖试点城市三年目标。
“市人民医院党委集中整改期间,态度不坚决、措施不落实,本质上是党委对巡察整改的认识不足、站位不高,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根据市委书记专题会议安排,该市副市长张宏义对巡察整改不力的市人民医院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
只有严肃问责,才能震慑常在。该市坚持从严精准有效用好问责利器,对整改落实不到位、整改成效不明显、管党治党不力的责任单位和人员严肃追究,以问责倒逼责任到人、整改到底、效果到位。
牢固的制度“笼子”推动了整改落实。据统计,2019年市委三轮巡察,集中整改期整改率逐轮提高,尤其是七届濮阳市委第九轮巡察反馈的290项问题,制定整改措施752条,建立完善制度133项,开展专项检查治理117项,按期整改完成289项,整改率达到99%。
“发现问题是巡察工作的生命线,推动解决问题是巡察工作的落脚点。我们将紧盯巡察整改这篇‘大文章’,以跟踪督办助措施落地,以制度建设促长效落实,以严肃问责防责任落空,真正以巡察整改的高质量助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濮阳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说。(濮阳市纪委监委 张悦 杨洋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