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曹萍)4月11日,记者从省卫健委获悉,日前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到2020年年底,全省各地均要建立1至2家符合我省实际、具有示范效应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到2025年,多元化、多样性、多层次覆盖全省城乡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基本形成。
《意见》明确,依法保障职工产假、护理假期间待遇,鼓励用人单位采取灵活安排工作时间等积极措施,为婴幼儿照护创造便利条件;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提供婴幼儿照护服务,招收2至3岁的幼儿;鼓励和支持高等院校和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开设婴幼儿照护服务相关专业,培养专业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