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会现场 时岩 摄
人民网郑州3月27日电(时岩、常力元) 27日上午,河南省政府召开《河南省旅游条例》新闻发布会,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河南省旅游条例》将于2020年4月1日起施行,《条例》施行后,红色旅游景区将免费向公众开放。
发布会上,河南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王新民介绍,《条例》共有10章103条,设置总则、旅游规划和建设、旅游资源的利用、旅游促进和发展、旅游新业态培育、旅游者权利义务、旅游经营和服务、旅游监督与管理、法律责任、附则十章。相比原《条例》,新修订《条例》彰显了全域旅游和大众旅游的时代特征,突出了河南省旅游业发展需要保障和促进的内容。
加快旅游业发展,事关河南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事关生态文明建设,事关民生福祉。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厅长姜继鼎介绍说,《条例》立足于河南省旅游业发展现状,着眼于打造“老家河南”文旅品牌和整体形象,积极构建政府依法监管促进、企业守法经营、游客文明旅游的新发展格局。“作为全国文化和旅游机构改革后的第一部文旅融合性地方法,也是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大事件。”姜继鼎说。
门票减免范围扩大,在全国地方立法领域是首次
王新民说,在调研中,不少单位和群众反映,部分旅游景区门票价格畸高,挫伤了旅游者的消费积极性,也不利于旅游业的长远发展。
为保障旅游业的健康发展,亟须摆脱“门票经济”,对门票价格进行有效调控,建立综合的效益观,以拉动内需,刺激消费。因此,在《条例》第八十二条作出规定,明确红色旅游景区应当免费向公众开放;依托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应当逐步降低门票价格;扩大景区门票免费、半价的范围,依托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应当对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身高低于一百四十厘米的未成年人、残疾人、现役军人、人民警察、国家消防救援人员实行门票免费,对人民教师、十八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以及全日制大中专学生实行门票半价,在全国地方立法领域是首次。
强化基础设施,让游客充满获得感
随着旅游活动大众化、散客化、常态化趋势日益明显,对旅游公共服务的需求愈加迫切。据了解,《条例》着眼于为旅游者提供基础性的公共服务进行制度设计,例如完善公共信息发布机制,建设智慧旅游综合服务平台,无偿向公众提供景区、路线、交通、气象、客流量预警、食宿、安全、医疗急救等公共信息;建立健全旅游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制度,及时准确发布旅游安全警示信息;强化基础设施,对公共交通服务、交通标识、自驾游服务、营地建设、旅游厕所建设等关系游客切身利益的方面,作出了规定,让游客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让乡村旅游和民宿旅游更规范、更便民
河南作为农业大省,发展乡村旅游具有得天独厚的条件。近年来,河南各类“农家乐”、民俗文化村镇初具规模,为群众休闲度假和农村经济增长做出了贡献。同时,乡村旅游也存在缺乏总体规划、服务不够规范等问题。为促进乡村旅游健康有序发展,《条例》在第四十五条到第五十二条,对乡村旅游规划、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从业人员培训等内容作了规范。
此外,民宿旅游蓬勃发展,但是现有法律法规没有对民宿旅游作专门规定。《条例》专列一节对民宿旅游进行规定,明确城乡居民可以利用自己拥有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住宅,为旅游者休闲度假、游览观光或者体验乡村生活提供服务。同时,为了推动民宿旅游健康发展,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定期召集文化和旅游、公安、应急、卫生健康等有关部门,根据简化程序、便民利民、确保安全的原则,解决民宿旅游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今年的疫情,给旅游业带来重创。立足当前疫情防控持续向好的形势,我们在严格做好外防输入工作的基础上,正在积极、安全、有序地推进旅游业复工复产。”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保存表示,新修订《条例》的实施,必将有助于河南省旅游市场的复苏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