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郑州2月17日电(王佩)“现在宣布开庭……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被告人是否同意,公诉人是否同意……”受疫情影响,河南法院逐步推开电子诉讼,在二七区法院,一场特殊的庭审正在有序进行。说它特殊,是因为与常见的法庭现场庭审不同,该庭审则是通过微信视频进行。
庭审的案件是被告人任某涉嫌危险驾驶罪一案。2019年9月26日晚11时23分许,任某酒后驾车沿郑州市京广南路由南向北行驶至与长江路交叉口南200米处时,被公安机关查获。9月29日,任某被郑州市公安局洁云路分局刑事拘留,后被取保候审。随后,二七区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任某涉嫌危险驾驶罪向法院提起公诉。年前,法院通知了被告人开庭时间,并向检察机关送达了出庭通知书。
但由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发生,为避免人员聚集带来的风险,主审法官分别与公诉人、被告人沟通网上开庭的相关事项。
随后,主审法官、书记员、公诉人、被告人组成一个微信群,到了约定的庭审时间,在法院的法官、在郑州另一地的公诉人、取保候审在商丘市的被告人任某一起点开微信视频,实时录音录像,同步庭审笔录。
结合案件适用认罪认罚简易程序的特点,公诉人通过微信视频发表了公诉意见,对被告人提出了确定的量刑建议,被告人当庭认罪认罚。就这样,历时12分钟,这起案件通过微信视频“审结”,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被法院采纳。
经历了这次特殊的庭审,被告人任某深有感触,连连表示:“以后绝对不会再做违法犯罪的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