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郑州2月7日电(徐驰)2月7日起,郑州市零售药店将对购买退烧、止咳类药品的顾客,实行实名登记制度。
记者从郑州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为遏制疫情扩散蔓延,充分发挥零售药店网络覆盖广、能够早期发现病人的作用,自2月7日起,市场监管部门要求全市零售药店升级防控措施。
郑州市所有零售药店将对购买退烧、止咳类药品的顾客,实行实名登记制度。内容包括购买人的姓名、身份证号、家庭住址、联系电话、所售药品名称、数量。如所购药品非其本人使用,还需填写使用人的姓名及身份证信息。登记信息当天要向所在社区(村)疫情防控部门报告,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
此外,郑州市零售药店还被要求必须配备手持红外线温度检测设备,工作人员上岗必须戴口罩。购药顾客进店必须佩戴口罩,并对顾客进行体温检测。不佩戴口罩或拒绝测量体温的顾客将被拒绝进入店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