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被命名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11月18日,生态环境部公布第六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名单,全省5个市(县)获此殊荣,鹤壁名列其中。这是鹤壁市“六区”(国家创新驱动示范区、全国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验区、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国家共同富裕示范区)创建摘得的首个国字号招牌。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生态环境部大力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建设。对创建工作在全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达到相应建设标准并通过核查的市(县),生态环境部按程序授予相应的荣誉称号,同时给予政策和项目倾斜。
作为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示范城市“六区”创建之一,鹤壁市自启动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以来,市委、市政府科学部署、高位推进,各级各部门协调联动、通力合作,社会公众高度重视、积极参与,在鹤壁市上下营造了浓厚的创建氛围。
近几年,鹤壁市通过加强生态制度体系建设、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保护生态空间体系、优化空间发展质量、推动资源高效利用、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培育新时代生态文化体系等有力措施,推动鹤壁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态经济发展提质增效,环境基础设施日臻完善,生态空间不断拓展优化,生态文化建设取得突破,生态制度持续健全完善。
“荣誉既是鼓励,又是责任,更是不断前行的根本动力。”刚刚从第十届中国生态文明论坛南昌年会领奖回来的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任晓云表示,成功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摘得“六区”创建首个国字号招牌,是鹤壁市上下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定不移走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道路,持之以恒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结果。下一步,鹤壁市将持续深化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巩固提升创建成果,努力推动鹤壁市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全力打造城乡美、生态美、和谐美的高质量富美鹤城。
(来源:鹤壁市委宣传部 肖莉萍 田白雪)
分享让更多人看到
推荐阅读
相关新闻
- 评论
- 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