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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阳法院“天平爱心志愿服务队”:送上一份爱 温暖群众心

王佩
2021年11月28日13:38 | 来源:人民网-河南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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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出晚归,劳动一天,下班后还要做饭洗衣,照顾两个未成年的弟弟妹妹……然而,这样忙碌的日子在25岁的陈彪飞心里,却充满了感恩和希望。

“如果不是汝阳法院这些年一直帮助我家,没有一技之长的我,怎么能找到稳定工作养家糊口……”陈彪飞说。

陈彪飞是汝阳县上店镇东街村人,12年前的一场变故让他一度对生活陷入绝望。那一年,父亲陈大强在给邻村董某帮工清挖水井时,装泥沙的吊桶掉了下来,直接砸在颈部。经鉴定,陈大强被定为一级伤残,至少要做两个大手术。面对高昂的手术费,陈家无力支付,于是将雇主董某告到汝阳法院。经法院判决,董某需赔偿陈大强各项损失18万余元,但董某家里也十分困难,支付赔偿款,有心却无力。

眼看陈大强不及时治疗就有生命危险,怎么办?“当你看着困难当事人那双无助的眼睛,我相信每个人都会想伸出手帮帮他们。”汝阳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酒红杰说。

于是,汝阳法院发动干警给陈大强捐款让其先接受治疗,随后又协调镇政府给陈家办了低保,申请了危房改造基金,并对陈大强一家制定了长期的帮扶计划。这件事,深深触动了法院干警,也是从那时起,一颗爱的种子在他们的心中悄悄种下。

为了将类似救助行动持续做下去,2014年3月,在酒红杰的倡导下,汝阳法院部分法官、干警成立了“天平爱心志愿服务队”,联合社会热心人士、企事业单位自发捐款成立了天平爱心基金,用来缓解困难当事人的生活压力,传递司法温情。“基金设立之初,只帮助困难当事人,后来随着爱心力量越来越庞大,帮扶的对象也不再局限于诉讼当事人,而是向全社会延伸。”酒红杰介绍。

丁阳光和丁雨露是姐弟俩,但他们本来叫丁阳、丁露。为何改名,中间还有一段感人的故事:几年前,汝阳法院在开展保护“农村三留守”人员专项活动中,得知居住在城关镇井沟村已经5岁的丁露和3岁的丁阳早已到了入园年龄,但因父亲去世,母亲远走他乡,撇下姐弟俩随爷爷奶奶生活,经济困难无法上学。

得知情况后,“天平爱心志愿服务队”立刻拿出3000余元,为姐弟俩购买了新衣服、书包、文具,将俩孩子送进了幼儿园。

从那以后,爱心服务队的干警就是丁阳和丁露的“法官爸爸”“法官妈妈”,资助上学,天冷送衣,过节看望,关怀备至。如今,丁露已经升入初中,她说,“虽然我和弟弟从小就没了爸妈,但我们很幸运,有这么多‘爸爸’和‘妈妈’爱着我们。长大后,我也要做有爱心的人。”

因为感谢“天平爱心志愿服务队”,让两个孩子在阳光雨露下茁壮成长,丁阳和丁露的爷爷特意将孩子的名字改成了“阳光”和“雨露”。

七年来,“天平爱心志愿服务队”脚步从未停歇:走村入户,共提供法律咨询近9万人次,排查矛盾纠纷5849件,调解达成协议近4289件,通过其他方式妥善处理2329件。先后筹集善款及物资近百万元,向近300个贫困家庭送去关爱,共帮助700多名学生实现了“微心愿”,帮助80多个来自特困家庭的孩子重返校园,帮助14名困难孩子圆了大学梦,40余名大病群众得到救助。

2015年,汝阳县人民法院党总支被中国志愿者联合会授予“全国优秀志愿服务党组织”;2018年,“天平爱心志愿服务队”被河南省文明委授予“全省优秀志愿服务组织”;2019年被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等部门授予全国学习雷锋“四个100”先进典型——“最佳志愿服务组织”。

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如今,这支志愿者队伍从最初的3人壮大到100多人。在汝阳法院,越来越多的年轻党员干警,都积极地加入进来。不少曾经的受助群众如今也成了一名爱心队员。“困难时受他们帮助不少,现在有能力,我们也想出一份力,把爱传递下去。”曾受帮助的陈大强姐姐陈彩霞说。

“每次与困难群众沟通,都对大家的内心有很大的冲击和涤荡,告诫我们一定要慎用、用好手中的权力,更好地服务群众。通过这些年的爱心志愿活动,增强了我们跟群众之间的感情,也提高了我们的群众工作能力。奉献一片爱心,点燃一片希望。做公益,我们会一直坚持不懈走下去。”这是“天平爱心志愿服务队”志愿者们共同的心声。

(责编:辛静、徐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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