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金山银山”,3人被刑拘!林州警方严打非法捕猎野生动物行为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随着秋冬季节的来临,林州市公安局采取得力措施,加大环境保护力度,加强对林区野生动物栖息地的巡逻,重点检查是否存在猎夹、猎套等非法捕猎工具。同时,加大对集市、农贸市场、餐饮等场所的检查力度,呼吁广大商户拒绝交易、食用野生动物。近日,开元派出所与森林警察大队密切配合,连续破获3起非法狩猎案,抓获犯罪嫌疑人3人。
10月16日,开元派出所民警出警时,在东岗镇一林区内发现有人私设猎夹捕杀野生动物。凌晨四时许,民警通过仔细摸排,在坑洼的积水路面发现了多处车轮痕迹。循着车轮碾压痕迹一路追踪,早上五时许,民警在树林里发现了一名骑摩托车的男子,该男子还带着猎狗,形迹十分可疑。民警依法对其进行检查,查获猎捕工具若干以及已非法套捕的野兔3只。
10月17日,民警配合相关部门对某饭店进行检查时,在饭店后院发现一个装动物的铁笼,笼子里有一只獾正在四处张望。面对民警的询问,饭店老板起初支支吾吾,最终不得不承认这只獾是从山上非法猎捕的。在取证后,民警对这只獾进行了放生。
10月18日,民警在石板岩镇一林区内发现了铁夹、猎套等猎捕野生动物的工具,危及人畜安全。民警顺线追踪,成功抓获捕猎野生动物的李某,随后,民警在李某家中查获了藏在冰柜中的两头野猪(部分猪肉已被食用)以及猎夹、猎套、杀猪刀等工具。
目前,犯罪嫌疑人侯某、路某、李某均已被林州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非法捕猎、杀害、运输、饲养、食用和交易野生动物等行为,不仅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威胁野外种群的生存,而且涉嫌违法犯罪,希望广大群众禁止食用、经营野生动物,严格遵守野生动物相关保护法律法规。公安机关一经发现安装捕鸟器、兽夹、投药、猎套等非法猎捕野生动物行为,将进行严厉打击。
此外,如果发现落单、受伤或者需要救助的野生动物,要及时联系相关部门或拨打110报警电话,不要随意投喂食物、药品或者擅自处理伤口,避免对野生动物二次伤害。(林州市委宣传部李振 郭宙鹏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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