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上午,秋日的阳光普照大地,被拘人高某送来一面“耐心调解春风化雨 关爱有加胜似亲人”的锦旗,表达对南阳市拘留所的感激。
据悉,被拘人高某、曹某某系情侣关系,2020年8月16日晚,高某、曹某某因琐事发生口角,在住处引起殴打,高某要跳楼自杀,曹某某劝阻不成报警。经法医鉴定二人分别为轻微伤,南阳市高新分局二大队分别给予高某拘留11天、曹某某拘留13天的处罚。
入所后,高某情绪激动,黯然落泪。南阳市拘留所领导鲁楠得知情况后,给高某进行心理疏导。了解到2019年8月份,两人相识,很快成为情侣关系。高某父母都在成都居住,她自己一个人在南阳。高某父母平时忙于做生意,高某从小被送养在奶奶家,长大以后被寄养在亲戚家,非常没有安全感。跟曹某某谈恋爱后,因为琐事,两人曾两次打架报警。通过心理技术手段,鲁楠引导高某看到自身存在的问题,并真诚地向男友道歉。当问到高某是否愿意跟曹某某继续保持情侣关系时,高某表示还是愿意跟曹某某在一起。
鲁楠对曹某某也进行了心理疏导。了解到曹某某原生家庭,父母从小离异,虽然判给父亲,但是一直跟着母亲生活。当兵回来以后,独自创业,内心也是缺乏安全感。通过疏导,曹某某也认识到自己存在的问题,并希望能够得到高某的谅解。随后,鲁楠将高某、曹某某喊到一处,两人相互认错、相拥而泣,和手言欢。
至此,两人冰释前嫌,在所期间,积极配合管理教育,带头遵守所规所纪、学法懂法,所里在生活上也给与两人关心和照顾。
高某、曹某某出所之前,所领导专门再次找他们谈话,告诉高某要爱惜自己、保护自己……并让她用所里电话给家里报平安,高某泣不成声。曹某某这边,告诉他作为男人,要有气度,多关心照料女朋友,曹某某连连点头。
高某出所后,专门做了锦旗,表示感谢。(南阳市拘留所鲁楠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