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记者获悉,中央依法治国办近日作出《关于第一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和项目命名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公布了第一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和项目名单,40个市(县、区)和24个项目上榜。我省驻马店市被命名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县、区)。
《决定》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多措并举、改革创新,各项工作实现全面突破、取得重大进展,涌现出一批具有创新性、引领性、典型性的先进地区和项目。
为了树立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的先进标杆,进一步推动各地区各部门找差距、补短板、激发内生动力,自2019年7月起,中央依法治国办在全国组织开展了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按照客观公正、公开透明、杜绝形式主义、务求实效的原则,经过省级初审、第三方评估、人民群众满意度测评、实地核查、社会公示等环节,经报中央依法治国委批准,决定对第一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和项目予以命名。
《决定》要求,各地依法治省(区、市)委要加强对示范地区和项目的宣传报道、指导监督、跟踪评估、支持保障,努力把示范地区和项目打造成法治政府建设的“金字招牌”;要把示范创建活动这一重要“抓手”用足用好,有效发挥先进典型标杆引领、辐射带动作用,推动本地区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整体提升,为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