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吗?我省共有公安民警8.7万名,公安警务辅助人员8.27万名。公安警务辅助人员,也就是我们俗称的辅警,这个群体在打击违法犯罪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存在法律地位不明确、职业保障不到位等问题,亟待解决。28日上午,河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在郑州举行,《河南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提请会议首次审议。
记者注意到,《条例(草案)》共7章40条,包括总则、招聘、工作职责、权利义务与保障、管理与监督、法律责任、附则。
【看点1】辅警到底啥身份?
草案:辅助警务、非警察、公安机关要为其职务行为“负责”
河南省公安厅常务副厅长朱海军介绍,辅警身份的准确定位是解决辅警管理问题的前提。《条例(草案)》明确了辅警的身份定位:辅警是指根据社会治安形势发展和公安工作实际需要,面向社会招聘,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的人员。
辅警按照职责分工分为勤务辅警和文职辅警。
治安联防队、治安志愿者、护村队、护校队等社会群防群治力量,以及在公安机关从事膳食、保洁、保安等后勤服务工作的人员,不属于辅警。
《条例(草案)》明确,辅警应当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开展警务辅助工作。辅警履行职责的行为后果由所在公安机关承担。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支持和配合辅警依法履行职责。
【看点2】辅警咋招聘?聘多少?谁来聘?
草案:全省辅警用人额度报省政府批准后实施,辅警应具备大专学历
朱海军介绍,把好“入口关”是建设高素质辅警队伍的关键。为规范辅警招聘,《条例(草案)》专设招聘一章,详细规定了辅警的额度管理、用人计划、应聘条件、招聘程序等,并规定公安机关应当与拟聘用辅警签订劳动合同。其中,为合理控制辅警规模,第八条规定,省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等部门编制全省辅警用人额度,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为从源头上保证辅警队伍素质,第九条规定,辅警招聘由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会同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应聘辅警应当具备哪些条件?《条例(草案)》第十条明确,应聘辅警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二)年满十八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三)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四)具备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五)其他应当具备的条件。
退役军人或具有特殊技能、专业特长的人员应聘辅警的,学历可放宽至高中(中专)。
需要注意的是,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或者有吸毒史的;曾因违规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其他情形等5种情形,不得招聘为辅警。
【看点3】辅警能干啥?不能干啥?
草案:明确辅警工作职责,但不得从事案件调查取证、出具鉴定报告、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等8大类工作
你是辅警,能干这项工作吗?日常生活中,一些普通老百姓也搞不清楚辅警的职责范围,一旦与公安机关打交道,可能会心存质疑。为此,《条例(草案)》明确了辅警的职责,对“勤务辅警”和“文职辅警”的工作职责进行了列举式规定,并对辅警不得从事的工作进行了详细规定。
其中,《条例(草案)》第十六条明确了勤务辅警工作职责:勤务辅警协助公安机关执法岗位人民警察开展执法执勤和其他勤务活动,主要包括:协助预防、制止违法犯罪活动;协助开展社区警务管理、治安巡逻、治安检查以及对人员聚集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协助盘查、堵截、监视、看管违法犯罪嫌疑人;协助维护案(事)件现场秩序,保护案(事)件现场,抢救受伤人员等11类。
辅警不得从事哪些工作呢?《条例(草案)》明确了8大类工作:辅警不得从事以下工作:(一)国内安全保卫、技术侦察、反邪教、反恐怖等工作;(二)办理涉及国家秘密的事项;(三)案件调查取证、出具鉴定报告、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四)执行刑事强制措施;(五)作出行政处理决定;(六)审核案件;(七)保管枪械、武器、弹药;(八)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从事的工作。
【看点4】辅警权益咋保障?
草案:明确辅警薪酬、保险、假期、体检等各项待遇
辅警权益咋保障?这是辅警群体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为使辅警队伍稳定发展,《条例(草案)》借鉴吸收深圳、天津、山西等地立法经验,规定了辅警的权利和义务,并从薪酬、保险、假期、体检等方面规定了辅警应当享受的各项待遇,全方位加大了辅警的职业保障力度。
关于薪酬,《条例(草案)》第二十一条:辅警薪酬待遇原则上参照当地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财政状况等因素,按照分类分级管理以及所从事工作等情况,合理确定。
辅警薪酬的具体标准由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会同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部门统筹核定,动态调整,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关于社保,《条例(草案)》第二十二条:辅警和所在公安机关应当依法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缴存住房公积金。
公安机关应当为在高危险岗位工作的辅警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关于休假,《条例(草案)》第二十三条:辅警在岗工作期间,按照规定享受带薪年休假、婚假、产假等法定假期。
辅警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报酬或者适当补休。
关于体检,《条例(草案)》第二十四条:公安机关应当定期组织辅警参加健康检查,建立辅警健康档案。
【看点5】辅警如何管理?
草案:辅警应持证上岗,按照规定穿着统一制式服装、佩戴辅警标识
辅警如何管理?
《条例(草案)》明确了辅警管理遵循“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公安机关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分类分级管理的要求,建立健全辅警层级晋升、考核奖惩、薪酬调整、教育培训等管理和监督制度。
辅警工作时着装如何?是否有警号?《条例(草案)》提出,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统一全省辅警工作证件、服装式样和标识,管理辅警编号。
辅警履行职责应当持证上岗,按照规定穿着统一制式服装、佩戴辅警标识;非履行职责期间,不得穿着制式服装、佩戴辅警标识。辅警离职时,应当交回配发的证件、服装和标识。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制造、贩卖、使用辅警证件、制式服装和标识。
【看点6】辅警依法履职造成损害谁赔偿?
草案:由辅警所在公安机关依照国家赔偿的有关规定承担责任
辅警违规违纪咋处理?依法履职时造成损害又由谁赔偿?
《条例(草案)》提出,对辅警有损国家和人民利益,违反公安机关有关纪律要求、规章制度,损害公安机关声誉,妨碍公安机关正常工作秩序的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相应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辅警在履行职责时,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由辅警所在公安机关依照国家赔偿的有关规定承担责任。
此外,《条例(草案)》明确,非法制造、贩卖辅警证件、制式服装或者标识的,由公安机关予以没收,处货值五倍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非法使用辅警证件、制式服装或者标识的,由公安机关予以没收,并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