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法院的涉黑恶案件审判工作如何开展?河南许昌建安区人民法院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将扫黑除恶审判工作不断推向深处。
“杨某占一案共涉及7项罪名和48起违法犯罪事实,首犯因患严重疾病在鄢陵某医院在押接受治疗,另有1人在许昌市看守所、8人在建安区看守所、10人在鄢陵县看守所3处羁押。考虑到疫情原因,我们多方协调,架设内网专线,使审判庭可以与所需看守所实现联通,协调联通公司,将审判庭内网专线延伸到杨某占所在病房,于6月29日当天,实现法院、医院、3个看守所5地连线,网上开庭,用时5天顺利完成庭审。”该案合议庭成员杨会勇介绍。
建安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吴涛介绍道,为保证杨某占一案顺利开庭,该院先后创建了涵盖全案辩护人、公诉人、审判人员的微信群,实时通知案件进展情况和收集问题信息,下发通知和完成旁听家属信息登记等工作;创建后勤保障群,涉及院领导、办公室、后勤及法警等多部门,就庭前及庭审中的技术保障、网络搭建、车辆及干警安排、后勤保障等方面,征求意见、解决问题,并先后三次召开庭前会议和视频庭审演练,制定庭审方案。下一步,该院将积极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继续在远程笔录签写、外地区视频同步等多项技术问题上进行探索,实现远程庭审的常态化,切实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之战”。
“从该案开庭准备到庭审现场,市中院高度重视,派出3名技术人员全程对该案的庭审保障工作予以协助配合,为顺利开庭提供支持。张宝生副院长带队安排全市法院扫黑办有关同志均到建安区法院进行现场观摩学习,将好的经验做法运用到下一步工作中。”市中院刑二庭副庭长张恒表示。